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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致誠今天穿的是在美國的那套衣服,只不過裏頭深灰色的戶外抓絨衣,換成了灰白色同款,倒襯得眉目越發清冽乾淨。搭在方向盤上的手,亦是骨節修長。軍人的冷峻氣息減弱了幾分,倒真有些富家公子的氣質。
很多女人,都喜歡看男人的手。林淺也不例外。面前這雙手,顏色比他的臉略深一點。咋一看,修長有力。如果“漂亮”“清秀”“英俊”這些詞可以用來形容手的話,他的手就是“俊朗”的,很勻稱,也很男人。而如果你再仔細看,會發覺他的手背上,其實有幾道淺淺的痕跡。指關節和虎口處,這種傷痕感更明顯。
但如今,這雙手握的不再是槍或者軍人的行囊,而是一個企業的江山。
還有……將來也許會跟她的手,握在一起。
林淺暗暗打量了一會兒,這才轉頭問他:“你不會……這同一個款式的抓絨,買了不同顏色的很多件吧?”
他握着方向盤,緩緩打了個平穩的彎:“嗯,有幾件。”
林淺被他囧到了。
的確聽說過,有些男人爲了省事,遇到喜歡的衣服,就一次買一打。他是行事利落的軍人,這麼做倒也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不喜歡?”
他忽然低聲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