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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一幅《櫻》, 龍霄至今還記憶猶新,因爲這是少數他早年畫出來的作品,還是要送人的作品, 因此看到這一幅《櫻》的時候, 他便明白了鄭老師那個電話打過來的原因。
眉頭緊皺的看着手機上蘇櫻的《櫻》, 無論從構圖還是從色澤上的運用雖然有少許改變,可是更多的是從他那張圖上進行了衍生,而且因爲畫作的人不同, 讓明明同樣是櫻花的圖畫, 卻是產生了另外一種意義。
每個人看到蘇櫻的這一幅《櫻》, 都會第一時間感覺到少女純真爛漫的戀慕之情,甚至能夠從這幅畫中體會到作畫者當時毫無保留的喜歡和憧憬,滿目的櫻花彷彿就像是她的心情一樣, 洋洋灑灑的喜歡抑制不住, 隨着溫柔的春風帶着曖昧的情愫,將一個暗戀的故事表現的淋漓盡致。
說真的, 如果只是看這張作品的話, 也會被作者的精緻巧思給觸動到,特別是櫻花的唯美粉色, 在少女的繪畫之中變得及其的漂亮浪漫,讓人看到了之後, 甚至有一種想要去給喜歡的人表白的衝動。
龍霄看着這幅《櫻》, 只覺得無比嘲諷。
原本以爲他沒有收蘇櫻爲徒, 蘇櫻靠着自己的畫作進入鬱金香杯的話還有可能, 卻不曾想, 抄襲者就是一個抄襲者, 哪怕沒有自己當槍手, 蘇櫻依舊沒有自己的作品,通過描摹來去強行抄襲別人的作品去參加原創比賽……
想到這裏,龍霄冷笑一聲,只覺得自己之前對於蘇櫻的不理會就不應該,應該講這個人一開始就趕走的。
藝術不允許玷污,原創也不允許任何的抄襲,無論是畫作還是任何文字版權的作品,當歸屬了一個人的名字之後,便不能夠全部去借用抄襲,就像是這幅《櫻》一樣,除了少女的內核不同之外,其他的所有都是一樣的……
這是在藝術感上最傻的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