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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告知眼前漢子一個極爲質樸的道理,國朝,去救被抓到異國的百姓,是天經地義之事,因爲這是本分,是義務,是一種揹負着某種名義、代表着某個羣體後,就必須承擔的責任。
他更想告知眼前的漢子,對方,不虧欠自己,更不虧欠國朝。
國朝百姓,從一出生的那一刻就開始在付出,辛勤的勞作,爲百姓、爲官員、爲同胞,種植糧食、修橋鋪路、建城造鎮,身強體健者,入營,保家衛國,心思活絡者,經商買賣,便利天下,哪怕是最普通,最普通不過的百姓,只要是活着,都在繳着稅銀。
百姓,無論是自願的還是被強迫的,只要是活着,都在爲國朝做着貢獻。
從古至今,只有聽說過朝廷對不起百姓的,從未聽說過百姓對不起朝廷的。
百姓對不起朝廷,這種事,根本不成立!
既然不成立,百姓沒有對不起朝廷,那麼朝廷必須施以援手,不,應是說必須去對得起百姓。
既然要對得起百姓,就與恩情無關,與以命相抵,以命相報無關。
“去守城!”
萬千話語,最終化爲了三個字,齊燁拍了拍漢子的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