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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樣即將變得更淡漠的時候,那個從遙遠的夢境中突然伸出手臂,緩慢地摟住我的脖子的阿童木——它還有着經典的黑色髮型和紅色着裝,用和我接觸的那部分外表,突然地把一切都包裹起來。重新落回那個對錢一無所知的過去,看見陽光下有個爸爸怎麼拿着新買的玩具,走過狹長的小道。
[十六元]
小學與初中的一段時間裏,因爲爸爸常常出差的緣故,幾乎都是我和媽媽這樣相伴着生活過來的。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好比水管爆裂之類的技術活只能找鄰居幫忙,碰上鄰居不在的時候只有水漫金山一場。有時候我會很想念爸爸,最簡單的原因就是如果爸爸在的話,媽媽這句"把碗和筷子擺好"的要求就不會是對我說了。我也不用從電視機前百般不情願地離開了。
後來給課本包的書皮等不到爸爸來寫"數學"和"語文",就只能找媽媽。雖然心裏很不滿意媽媽的字沒有爸爸好看,不過總比那時的我要強些。
等着每個週末被媽媽帶去附近的超市買東西。可以買一個禮拜需要的零食。那時候樂事薯片還沒影吧。喫的最多的好象還是青梅?無花果絲?如果媽媽答應給我一口氣買四罐蜂蜜牛奶的話,說明她那天心情很好。
比起爸爸,世界上所有的媽媽顯然都是摳門星的生物。所以和她在一起的衝突總是最多的。無奈當時我還處於太弱勢地位,每次只能心裏氣憤地一語不發。一遍遍想着"給我買雙鞋子會死啊?"會不會死不知道,因爲終究還是揮別了小紅鞋。
媽媽給零花錢,每個禮拜給一次。被我用來買一些半真不假的郵票,或是女歌手的磁帶,又或者小浣熊乾脆面上去了。沒有什麼了不起的動作。曾經發誓等我將來長大的時候一定要把超市裏所有味道的零食都買一遍,晚上想得痛苦得翻來覆去,看媽媽睡在身邊,眼皮下有時候轉動了眼珠,是做夢了吧。
媽媽該做什麼夢呢。夢裏的她把商場裏所有的服裝都買了一遍嗎?
小學四年級的時候,在寫作文時的兩篇文章被老師推薦去了某刊物,使我的文章第一次有機會印刷成鉛字——這事幾乎被完全忘記了,很大一個原因就是所得的稿費低到讓我硬生生把這回憶給挖了出來。
稿費是媽媽給我的。她那時候還是在我的學校裏做教務主任呢。兩篇,所得的稿費是十六元錢,嗯,人民幣。十六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