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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的那一天,火鍋店午夜打烊之後,他一如往常地徒步回家。回家的寂靜的路上,這個世上最愛我的、陪伴了我二十四年的男人孤零零地昏倒在路邊,從此沒有再醒過來。
等我見到他的時候,是在醫院的太平間,蒼白的身軀上覆着一件灰藍色的舊夾克,那是他中午離家時穿的,左邊臉頰的瘀傷是昏倒時造成的。
我到現在還是不能相信他離開了我。他才只有五十九歲,外貌看上去要比他的年紀年輕許多,雖然個子不高,卻也英俊瀟灑。呵呵,我是不是有點戀父?可惜,我的眼睛、鼻子和嘴巴全都不像他,沒他長得好看。遺傳這東西真會作弄人啊!
父親是死於腦部一個像氣泡般微小的血管瘤破裂。這個病,事前毫無徵兆,在短短一瞬間就可以奪走一個人的生命。我可憐的父親根本不知道他腦袋裏長了一個隨時會把他炸掉的小氣泡。後來,我常常想,那個充血的氣泡"啵"的一聲破裂的時候,也許就像粉紅香檳裏飄散的幻滅的泡沫,那麼美麗,誰又會想到它是來謀殺你的?
我母親愛死粉紅香檳了。我喝的第一口酒就是它。那年我九歲,父母讓我自己捧着一隻冰涼的長腳杯嚐嚐那酒的滋味。瞧瞧他們到底怎麼當父母的?竟然讓一個小女孩喝酒而不是橘子汁。
等我長大到可以喝酒的時候,我老是拿這件事情來埋怨我的父親虐待我,我們父女倆偶爾會在喫飯時開一瓶"酩悅"粉紅香檳,喝着酒,紀念我早逝的母親。
但是,從今以後,我再也不會想喝它了。
七月底那個塵煙漫漫的星期四,父親被放到一個墓穴裏,工人在他身上覆蓋厚厚的泥土,把他埋骨在他妻子身畔。我的父母以這種形式長相廝守。從那天起,我徹底成爲一個孤兒。
那天的烈日曬得我的頭昏昏的,我穿在身上的喪服、我的皮膚、我的頭髮、我的眼睛,全都被汗水溼透。你一定在想,我這個愛哭鬼當時肯定哭得死去活來吧?你是不是也在爲我和我父親掉眼淚?他是那樣喜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