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第3/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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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格外重視農耕的大秦,自然不可能往農田密集一側擴道,於是,拆遷規劃線內的民居與佔用少部分民田,便成了不可避免之事。
拆遷一事,對古人而言,倒也不是甚新鮮詞彙。
早在春秋時期,魯文公就想勸服兩個股肱大臣搬去旁處居住,好把他們的地盤騰出來擴建宮室,當然,這是統治階層面對公卿的拆法。
在亂世數百年間,列國豪強勳貴隨意尋個由頭,或連由頭也不尋,直接派出家臣打手將庶民與家當一道扔出去,將他們的茅草屋就地推倒、以興建苑囿別居之事,實在數不勝數。
這時期的拆遷,正是讓百姓談之色變的“強佔民屋民田”。
不過,龐大帝國的君主嬴政,自然不是那等以勢欺民之人,爲收攏民心秉護大秦,他與韓非商議出一個法子,以一道朝廷補償的詔書,擊退了百姓們的隱憂:
凡劃入主道規劃線內之家,朝廷皆會派出官吏丈量房屋尺寸、覈實稼穡農桑作物,在以錢糧如數補償作物損失後,還會爲百姓在咸陽重建房屋,在此期間,朝廷將搭建臨時草木棚安置百姓。
這補償條款若在後世人看來,不過是單純按一比一賠償罷了,對拆遷戶而言無利可賺,甚至,隨着主道的擴寬,朝廷爲他們新建的房屋,可能地段還不如現在的好——放在後世,進場的開發商估計簽約率連10%都達不到。
但這是等級森嚴、庶民活得千難萬難、特權階層可以隨心所欲的封建時代,百姓們並不懂後世經濟學思維或房地產理論,朝廷下了令,他們自然要乖乖遷走。
而嬴政親手擬寫的這道詔令,對兩千多年前的他們而言,真真是陛下前無古人之體恤愛民創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