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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釗等人接着點點頭,又贊同了韓琦的話。
“既然兇手如此猖狂,又無所謂死者身份是否被發現,那照道理說頭顱也該跟身體其它部分一樣,被拋在街上。可我們搜查了這麼久,怎麼都沒發現?”王釗搓着下巴疑惑着。
李纔想了想,忽然瞪圓眼,好像突然發現了一個很大的真相,“頭畢竟是圓的,會不會是滾到了什麼犄角旮旯,我們沒注意到?”
衆人:“……”
“人頭也不算小,若也被拋於街市,應當很容易被發現。既然至今還找不到,我更偏向認爲兇手留下了頭顱。”崔桃道。
“爲何?”王釗越發疑惑不解了,“兇手不是無意於隱藏死者的身份麼?那他留死者的頭顱做什麼?”
“那便想想,除了隱藏死者身份這個可能之外,殺人取頭還有何用處?”韓琦提示王釗道。
王釗蹙眉思考了片刻後,恍然大悟道:“交差!比如僱兇殺人,僱主想確定對方是否真的把人殺了,可能會令其提頭來證明。仇殺!爲了祭奠,取仇人的首級來祭奠亡者。”
“不錯。”韓琦肯定了王釗的分析,隨即問崔桃更偏向認爲是哪一種。
“兇手分屍手法熟練,拋屍行爲狂妄,不像是第一次殺人。他了解袁峯沒有訂親的情況,在袁峯被榜下捉婿之後,就立刻僞裝身份去萬侍郎府和秦侯府告狀。可見兇手監視袁峯已久,蓄謀已久。他之所以選擇在放榜日之後殺害袁峯,怕不是巧合。不管是否涉及到僱兇,這其中必有報仇的成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