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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稅自古便是朝廷的主要收入來源之一,鹽由國家專賣始推者爲春秋管仲,但將鹽變作朝廷壟斷全國官賣始於漢武帝。
從漢武帝開始,鹽徹底掌握在朝廷手中。然鹽爲朝廷專售不假,歷朝歷代又略有不同。比如唐肅宗時放開了鹽的生產和零售,朝廷只負責統籌批發,收取鹽稅。
鹽引制度始於唐後,所謂鹽引即鹽商向朝廷購買販鹽憑證。先祖立國之初,爲穩定邊境,提出“開鹽法”,既商人將糧食運往邊疆兌換鹽引。鹽商爲降低成本僱傭勞動力在邊省就地墾荒種糧換取鹽引。
開鹽法促進了邊地發展,但隨着邊地糧食逐漸自足,此法逐漸荒廢,鹽引逐漸成爲朝廷斂財手段。先帝晚年喜好奢靡,戶部爲補足國庫空虛,大肆發放鹽引,至鹽引氾濫成災。
鹽引批繳手續嚴格,對於時間、銷售地點、販賣數量和價格都有規定。但戶部爲平國庫,超前發放鹽引,以至於當今登基後,連續五年削減計劃發放的鹽引,才消耗掉售出的鹽引。
豐年,鹽稅佔據朝廷財稅十之三四,災荒之年,鹽稅比重甚至過半。超前發放鹽引等於預支了往後的鹽稅,當今登基之初,財政空虛,趁着清理先太子餘黨抄沒了不少世家和勳貴。
皇帝喫過鹽稅疏漏的虧,對鹽稅素來看重。揚州不產鹽,卻背靠兩淮鹽場,依託大運河,南臨長江,北接黃淮,水運縱橫東西南北。大運河,黃淮、長江大半流域食鹽多是兩淮鹽場經由揚州運出,揚州因此成爲鹽政之要。
因鹽鹽發達,揚州在唐時便有富庶甲天下之名。揚州城內鹽商大戶過百,巔峯時一年鹽稅高大千萬,佔據朝廷當年四分之一的收入,揚州巡鹽御史歷任皆爲陛下欽點。
饒是如此,近年揚州鹽稅也是逐漸遞減,年前竟只繳鹽稅四百萬。從鹽稅銳減之初,當今就領巡鹽御史查察,皆是無疾而終。林如海下揚州前,最後一任巡鹽御史竟血灑揚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