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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我不僅暑假沒有回過家,我是大學四年都沒有回過家。
我其實有兩個家,一個是爸爸家,一個是媽媽家。
可這兩個家,說到底,終究沒有一個是真正屬於我的。
我十歲的時候,父母離婚。我被判給了當時經濟條件比較好的爸爸。那個時候,爸爸對我很好,他每天一下班就回家陪我,輔導我做功課,帶我打遊戲。媽媽雖然不在身邊,但她每個月都來看我,會帶我去公園,也給我買漂亮的裙子。
那個時候,我天真地以爲,父母離婚也沒什麼大不了的,畢竟總比他們在一起時摔盤子摔碗要好多了。
可惜好景不長,他們離婚不到一年,媽媽就再婚了,沒過多久,她懷孕了。那以後,媽媽從以前一個月來看我一次,減少到大半年裏只來了兩次。爸爸也認識了一個阿姨,他還把那個阿姨領到家裏來介紹給我認識。
爸爸沒過多久也再婚了,他甚至都沒有告訴我。後來我才知道,他讓我去媽媽家住兩天的時候,其實就是跟着那個阿姨去鄉下接來了阿姨的女兒,還和阿姨領了結婚證。
我再從媽媽家回到爸爸家的那一刻,我就沒有家了。
和爸爸再婚的女人,叫李清。爸爸每次叫她,都喊“清清”,就像喊“親親”一樣。他讓我管他的清清叫“媽媽”,我不願意,他就打我,用那種掃院子的掃把朝着我的屁股揍。
我知道他爲什麼一定要讓我喊她媽媽。因爲李清的女兒李思盈管我的爸爸叫爸爸,所以我也得管她的媽媽叫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