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第6/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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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我不知還能說點什麼,又陷入沉默。沒多久,那邊又說:“昨天我妹妹來找我了,她很久沒來找過我了。”聲音波瀾不驚。
“哦,這樣,她說什麼了沒?”儘管在聽到她聲音後,我就咬牙強迫自己表現得冷漠無情,爲了她慢慢好轉的病情,絕對不可以說任何讓她動搖的話。可這一刻我的心還是提了起來,我不敢告訴她,自她走後,我確實很不習慣。
而且,其實還有件事我沒告訴任何人,簡凝把那個保存了五年的手機還給我後,我找出通用的充電器,才發現手機並沒壞。裏面的短信存得滿滿當當,一條也沒有刪掉,全是我跟陸笙南的回憶。而收到她的最後一條短信,時間是那天凌晨三點多,內容是:白癡,你手機忘我家啦。
我幾乎可以想象,她十八歲生日的那晚,發完這條短信後,肯定馬上意識到自己做了一件蠢事,她應該會狠狠拍下自己的腦袋笑自己笨吧,然後匆忙地翻身下牀,穿上拖鞋,睡衣也來不及換,就抓着我的手機跑下樓去追我。她永遠不會知道,那個決定,從此改變了她的一生。每次想到這我就心如淬火。生活多麼殘忍,活着的我們,又是多麼脆弱。
“她說,她原諒你了,忘了她吧。”沉默很久後,簡凝說。
“好。”
……
三分鐘的越洋電話,沒有禮貌的再見,沒有溫情的晚安,就此僵冷結束。那晚我把頭埋進了枕頭裏,極力扼殺着自己想哭的衝動。只是在後來,我又多了一個習慣,我不再聽孫燕姿的歌,尤其是那些老歌,一秒鐘都不能聽。無論什麼聚會,去唱KTV時誰要點了她的歌我就得立馬起身上廁所,或者出門去假裝接電話。
偶爾,我也會夢到簡凝,都是些稍縱即逝的片段。有時就連我自己都分不清哪些只存在於夢中哪些又曾真實發生過。但有一幕我記得特別清楚,我們坐在寂靜的公用座椅上,彼此無言。那是在黃昏的候車大廳,乘客寥寥無幾,不時有汽車的鳴笛和行李箱滾輪擦過大理石地板的聲音。我們要去某個地方,車還沒來。她低頭安靜地看着一本日本作家的小說,小開本,純白色封面,邊角上有淡雅的花紋。她看得出神,很久後,才緩緩抬起頭,朝我淡淡一笑,“走吧。”
我點點頭,起身去提行李袋,夢總在這一刻醒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