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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縣衙,後堂。
一名捕快大步走進房間,欣喜道:“大人,那崔澤全招了,鄭員外是他和張小云共同所殺,兩人姦情已久,據他所說,這一切,都是那張小云指使的,他只是一時受了蠱惑……,崔澤招供之後,張小云對此也供認不諱。”
這一切,並不出長安縣令的預料。
他看了一眼正在對面翻看《大夏律》的李諾,心中感慨,果真是龍生龍鳳生鳳,李玄靖的兒子,又怎麼可能是傻子,相反,他不僅聰慧絕倫,觀察入微,對於人心的洞察與把控,更是精妙。
李諾只是隨便試了試,他也沒想到對方這麼快就招了。
他剛纔還想着,如果用計不成,就直接上大記憶恢復術的,在確定兇手的情況下,就算是上刑他們也不算冤。
長安縣令看他的眼神很奇怪,但李諾根本不在乎,他更加關心這件案子能給他加幾天壽命,立刻問道:“這兩人,能判死刑嗎?”
裴哲點了點頭,隨手翻開《大夏律》,指着其中一頁,對李諾說道:“依大夏律,犯奸而奸人殺其夫,所奸妻妾雖不知情,與同罪……,此二人同謀殺害鄭員外,兩者皆斬,不過,崔澤乃從犯,且主動招供,可從輕發落,當杖一百,徒三年,流放三千里。”
李諾看了看這一頁的法律條文,和後世相比,大夏在這方面的法律,有着很大不同。
在大夏,姦夫殺害丈夫,與其通姦的妻妾不管知不知情,都會以同罪論處,根據具體情況,處以斬刑或者絞刑,崔澤和張小云對於鄭員外,屬於有預謀的殺害,按律當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