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打你需要理由嗎? (第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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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作爲第一個發帖的人,這傢伙應該被喊去喝茶了。”
“不過辦法也是有的。”
“準備完資料後,張永平應該會盡快趕往警所。”
……
張永平,在全省的法律行業裏也算是威名顯赫。
他勝訴率不高,接案量也不大,他只有一個特點——敢打。
別人敢打的官司他懶得打,別人不敢打的官司他跟蒼蠅見了茅坑似的,搓着手就往上衝。
因爲當事人越絕望,給的錢越多。
他做過學校的特邀講師,第一課第一句話告訴所有學生:“想在這個行業活下去,先丟掉主觀判斷,想賺錢,先砸碎你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