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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屠龍金桃始產於南海島嶼,黃金色,渾身是刺,因開殼後奇臭難當,傳說把龍都從天上燻掉下來過,因此有了這麼個羞恥的名字。
當時,別人不過把這屠龍金桃當奇物送給軍令侯共賞,無人想過要打開它。可這孩子使出渾身蠻力,硬在地將之砸碎,掏出果肉,津津有味地喫起來……
軍令侯見狀,心想此生大勢去矣,痛心疾首地爲他起了個別致的名字,望他能揮翰墨以奮藻,陳三皇之軌模。因此,後來任何人聽了這孩子的名字,要麼笑得前俯後仰,要麼口吐白沫——沒錯,他就叫翰墨。
正如此刻,聽到那兩個“不敢”,夫子差點氣得口吐白沫,放出了他的最終絕招:“翰墨,今天罰你抄《仳鶴集》十遍。”
翰墨笑到一半,笑不動了:“爲何啊。”
“讓你抄你便抄!不爲甚麼何!”
“夫子自己也說過,持之打鼓,言之有理。這不打鼓也不講理的便讓我罰抄,我堅決不從!”
夫子哭笑不得:“是‘持之有故,言之有理’!你打個甚麼鼓?連這句都能說錯,抄二十遍!”
翰墨振振有詞道:“不,我聽到的就是持之打鼓,這絕非我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