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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她母親並不是一個完全不允許異見的暴君,即使是她小時候,也擺出了一個隨時可以溝通的姿態。譚幼瑾後來一直在想,當時爲什麼沒有試着去表達不滿呢?更別說反抗。
她用了很長時間得出一個結果,因爲她的母親愛她。她在學校裏又是個不怎麼歡迎的小孩子,她的母親卻那麼愛她,爲了她能合羣會拿禮物和一堆漂亮話賄賂她的同學。這令她難堪,但她知道母親愛她。她可以不在乎旁人對她的評價,但她不能不在乎她的母親。
在她第一次聽到“白眼狼”這三個字的時候,她就決定她一定不要做個白眼狼。父親太遙遠了,她眼裏只看得到自己的母親,她不能讓這唯一愛她又對她抱有厚望的人失望。她努力把自己捏成一個母親喜歡的樣子。她那時一直覺得,如果她讓這麼愛她的人失望了,那隻能證明她不配得到任何愛。
讓一個笨拙的人同時擁有敏感,是上天對一個人的雙重懲罰,偏偏譚幼瑾都具備。她清楚地感受到母親對她的要求,又無比清楚地知道她自己無論怎樣努力都滿足不了。她被母親的真實目光和想象中的目光熬煎着,只有一個人的時候才能感到輕鬆。
她從未告訴任何人那時候她有多痛苦,最痛苦的時候,簡直想退回母親的子宮或者躺在嬰兒牀上,只有嬰兒,什麼都不會做,卻能得到全然的愛,時刻被一雙充滿愛意的眼睛注視,而不是被審視。一個什麼都不做的人,有時候會令人覺得她未來可以做一切。
當她對獲取理想中的母愛死心時,她終於解脫了。
太強烈的愛讓人受苦,幸運的是,後來她沒再愛上誰。
她早就接納了她這身體,完全不需要另一個人來充當裁判。
即使這個時候,如果於戡展現出一點兒想要當裁判的興致,譚幼瑾都會讓他馬上離開自己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