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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子的前夫,家在古鎮西頭一個村落,男人在“擴紅”的潮流中被裹挾而去,而且一去不返。在一塊“光榮烈屬”的牌子下,婦人獨自把三個孩子拉扯大,各自獨立成家,自身反而落得冷清。
解放後,撿狗成了耕田隊長。那時田地還沒有歸集體,各家單幹。一到農忙時節,燈花家門口總是人來人往,英子就是其中一個。英子像其他女人一樣,一來就哭鬧,說家裏地沒人耕種,撿狗怎麼還不來幫忙。
燈花知道,耕田隊長是政府安排的工作,必須幫烈士家屬耕田種地,讓烈士英靈有個安慰。她就把大家叫到家裏,安排茶飯喫喝,陪大家消氣解悶。這羣女人都是戰爭年代的受害者,燈花知道家裏沒有男人的苦處。喫了茶飯,勸大家散去,答應撿狗回來一定催他早點安排耕田隊上門。
人們紛紛散去,有一個婦人卻懶着不走,就是英子。燈花問她怎麼不走,她說,這麼多人等着安排勞力,誰知道要輪到什麼時候,今天我就不走了,要等着撿狗回來,人家都說懵懵懂懂、清明下種,現在清明到了,我們家的地仍然沒有翻耕過來。
燈花告訴她,撿狗這趟走排去了,估計是路上有什麼事給耽誤了,回來一定叫他先到婁子腦來。不料英子還是不肯走,於是燈花讓她留了下來,正好晚上有個伴,一起睡覺聊聊天。
英子問,我白天到你家裏又哭又鬧,你怎麼沒有趕我走,還把我留宿呢?燈花說,寡婦人家難處多,身邊沒有個男人撐腰,心裏越是虛弱,外表越是兇悍,裝牙舞爪地就是想讓別人不敢小瞧,不敢欺壓!
英子聽了,眼裏紅紅的,說,你真是鑽到我肚子裏去了,話說這男人披花戴紅地走了,變成門楣上一個烈士的牌子,他死了倒清靜省心,留下我們女人在馱着世間的苦處!
那天晚上,兩人聊到好晚,說着各自守寡的苦處,把彼此當作了知心人。第二天喫過早飯,英子信任燈花了,先回家去等着。
過了幾天,撿狗回村了,果然是半路木排被石灘打散,耽誤了歸期。他帶着喜翠爲烈士家屬耕種田地,不久喜翠就與英子好上了。喜翠早年被國民黨抓走,半路逃了出來,但一直不敢回村,就在梅江兩岸漂泊了十來年,直到解放,就回到村裏分了田地。
一對孤男寡女好上後,英子不顧孩子的反對,每天到河村來爲男人做家務,成爲沒舉行婚禮的媳婦。燈花認定英子是一個實誠的女人,就讓蒜頭認了她做乾媽。梅江人家,不知道“乾媽”這個詞,只是有一種“認契”的風俗類似,把乾女兒稱做“契女”。但燈花又覺得英子比“契女”更親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