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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律師一時間愣住,幾個律師湊在一起嘰嘰咕咕,法官道:“被告律師,請回答原告律師的問題。”
張律師道:“如果太郎知道青青不是自己女兒,又沒有消除青青在族譜的名字,確實可以證實太郎收養了青青。但是,二青女士已經證明,他們雙方是不知情的。也就是說,族譜上的青青名字沒有任何意義。”
曹雲微笑,對法官道:“申請第二位證人出庭。”
法官問:“被告方是否有問題要詢問證人?”
張律師回答:“暫時沒有。”
法官道:“請原告申請的第二位證人,三青上庭。”三青爲原配大青的大女兒。
三青雖然屬於被告方,但是由於是曹雲申請,所以還是曹雲先發問,否則曹雲不問,被告方不知道曹云爲什麼要將三青申請爲證人。
三青站立到證人席上,不是很高興,曹雲還沒開口,三青就先開口:“現在的人還要不要廉恥?不是親生的都要來搶遺產,你要不要臉?”三青指侯庭室的位置吼着。
法官:“肅靜,證人你的行爲屬於擾亂法庭秩序行爲,這次是警告。”東唐法官可以當庭宣判擾亂法庭秩序的處罰,最高監禁十五天。
三青律師一直襬手,讓三青不要亂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