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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雲點頭:“也就是你還是主觀的認爲青青是太郎的孩子。”
二青回答:“沒錯。”
曹雲面向法官道:“這是一個誤會,一個不美麗的誤會。從法理上來說,青青肯定不是太郎的女兒。但是他們之間並不知道這件事,也就是說他們以父女身份生活了很多年,完全符合了養父女的關係。青青上的學校都是私立貴族學校,以二青女士的收入是不可能供養的起的,所以可以確定青青在成長過程中很大一部分花費都是太郎供應,符合了撫養關係。”
“反對。”張律師站起來道:“按照繼承法規定,是否養子女有一個先提條件,那就是是否正當通過法律收養的子女,青青和太郎之間沒有任何的撫養手續,只是大家一直認爲青青是太郎的孩子,所以才認爲她有繼承權。事實顯然不是這樣。”
曹雲從文件中抽出一張紙出來,舉在手上:“這是山青家族的族譜,上面已經有青青的名字,並且到太郎死亡後,乃至現在青青的名字還在族譜上。族譜雖然不是合法的證明文件,但是可以做爲很重要的參考證據。”
張律師道:“那是因爲太郎認爲青青是自己的孩子,所以才加入族譜。”
曹雲反問:“你有什麼證據證明這點?”
“這……這爲什麼需要證明?”張律師有些惱火:“這是基本邏輯,太郎從來不知道青青不是自己的女兒,太郎是被欺騙的,所以纔會在族譜中加上青青的名字。”
曹雲道:“你的意思是,如果太郎知道青青不是自己的親生女兒,那麼將青青名字加入族譜,就代表太郎承認青青是自己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