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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要擔心,如果曹雲敗幾次,或者是曝光率消失,業務自然就隨之消失,等同律師所沒有了收入業務。高山杏本人更偏向高山在世時候的高山律師所經營模式。
曹雲邊喫飯邊打電話,掛斷電話,向大家解釋:“稅局來電話,問我是否在烈焰法庭中盈利,提醒我,如果盈利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白的要抽,黑的也要抽。”
陸一航道:“按照法律規定,非公務人員不需要證明自己的經濟來源,你獲得的五百萬酬勞不用上稅。”
曹雲道:“已經過去48小時了,五百萬影子還沒看見。甚至我都沒法起訴他。”
雲隱笑道:“起訴烈焰法庭拖欠律師費,最大問題應該是傳票沒有郵寄地址。話說回來,你們說這烈焰法庭到底在哪?”
曹雲回答:“我認爲這個問題不是問題,烈焰法庭不是因爲法庭硬件的存在而存在,而是因爲這些人所以纔有烈焰法庭。看網絡上調查,對烈焰法庭支持率超過75%,部分人對於烈焰法庭沒有制裁趙燕表示失望。”
高山杏問:“曹雲,是不是趙燕流出了碟片?按照庭審來看,只有一張碟片,碟片還在影后手上。”
曹雲點頭:“我認爲就是趙燕。但是烈焰法庭已經不準備再玩影后的梗,把這球踢給警方。由於案子已經過了追訴期,警方不調查,會被網民指責。警方調查了,也沒有任何意義。”
陸一航道:“我發現很多人在網上請求烈焰法庭聯繫自己,還留下各種通訊方式。他們說自己在生活和工作中遇見和看見了很多事情,現行法律無法懲罰元兇,希望通過烈焰法庭對元兇進行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