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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雲離開副總別墅,聯繫了高山杏說了這件事,高山杏讓曹雲把案子交給陸一航負責。高山杏認爲曹雲不應該把精力放在這種調解瑣碎案上。目前手頭沒事,就當放假休息,高山杏相信曹雲不接單則以,一旦接單肯定是大單。
曹雲聯繫了陸一航:“睡了嗎……有個案子要交給你……我過去找你。”
……
陸一航在酒店公寓交付了一年租金,現在有一半時間住別墅,一半時間住公寓。所謂的酒店公寓是一種投資型的住所。房子是按照酒店風格蓋的,產權通常是40年(高巖)。開發商和業主簽訂合同,許多業主購買了房子之後,將房子租給開放商或者某人或者某公司,業主每個月可以拿到一定的租金回報。
這屬於一種另類理財方式,這種房子自己住基本是不可能的,開發商需要現金,需要資金。業主擔心貨幣貶值。整體看屬於雙贏。畢竟在業主看來,房子產權是自己的。
開發商將整棟房子賣出後,從業主手上租回了房子。通常一個標間的房子月租相當於當地七天三星級酒店的房租,大城市三四千,小城市兩千多。以小城市爲例子,一套標間的房子購買價格是二十多萬,每個月租金能拿兩千多,等同每月一分的利息,不高,比普通私貸低,比銀行利息高,又低於銀行貸款利息。
至於每年加5%的月租,租期20年,二十年後會怎樣呢?這種數學題實在太簡單了,蝦是不屑去算的。
陸一航住的房間不大,甚至有些簡樸,一米五寬的單人牀放在一個二十平的房間內,額外有個七平方的洗手間和一個三平方左右的陽臺。
讓曹雲意外的是,陸一航的房間內有很多書,全部是東唐法律書籍。第一次見到陸一航,曹雲武斷認爲陸一航應該是爲了曹烈纔出現在自己的身邊。經過了這麼長時間的接觸,曹雲發現陸一航似乎真的想當一名律師,其私下沒有任何小動作,一點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