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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農村乾的都是苦力活,沒點力氣就養不活自己,都是苦日子給逼出來的。”陳二狗笑着給出一個馬馬虎虎的解釋。
“我見識過西南邊陲一帶大山裏獵戶的標槍,也摸過蒙古族和回族的,甚至還收藏有過一根好不容易從東北松花江赫哲族某個部落高價買來的狩獵標槍,都跟你這杆槍都不太一樣,我也見過那些獵戶耍過,動作卻都沒你這麼符合力學,誰教你的?”魏端公仔細端詳手中扎槍,做工算不上精良,但掂量在手裏有點不同尋常。
“沒人教,我自己琢磨出來的。”
陳二狗從魏端公手中接回槍,給出的答案在魏端公看來比他的投擲來得還要兇猛。陳二狗跟扎槍的感情就跟富貴和那張大弓一樣,水乳交融,都是跟山野畜生玩命時候防身的緊要物件,要不是摸不出個嫺熟門路,早給野豬拱死黑瞎子撓殘,別說給白熊報仇,早成了那頭長白山之王的腹中餐,那畜生不是動物園裏的老虎,大山裏餓狼瘦虎最可怕,圓肚子鼓脹的大蟒或者黑瞎子反而無害,要知道老虎一瘦,飢則噬人。加上張家寨的村民哪裏肯手把手教陳二狗這根血不純的半個外地人啥把式手藝,陳二狗只能自己憋着一口氣摸索創新,跟扎槍打了十幾二十年的交道,所以魏端公的稱讚和詫異在陳二狗看來都是不值一提的小事。
魏端公摸了摸口袋,卻發現沒帶煙,搖了搖頭,似乎惋惜這個時候不能來根菸快活似神仙一下,眼睛依舊巡迴在那根扎槍上,笑道:“二狗,這槍裏頭有沒有什麼學問?”
“跟村寨裏普通扎槍也沒什麼大不一樣,就是槍身稍微長一點,再就是製作的時候記得把整根槍的重心都往前移幾公分,這樣投擲起來就比較考驗助跑和身體扭轉幅度,不過都是熟能生巧的事情,玩多了,自然順溜。”陳二狗笑道,基本上他跟富貴上山狩獵,都是放狗放鷹隼在先,找着了獵物,先弓再扎槍,最後還不行就得靠富貴赤身肉搏,陳二狗不想再看到富貴徒手搏擊兇悍野獸的血腥畫面,對扎槍的準心和力道自然比尋常獵戶苛刻不止一倍。
“三叔曾經一槍扎死一頭兩百多斤的野豬,就一槍!”張三千信誓旦旦道,一臉崇拜和驕傲,顯然在他心目中陳二狗的英雄事蹟要遠比王虎剩的自吹自擂來得精彩。哪怕魏端公教給他一手金石氣書法,張三千腦子裏還是固執認爲三叔的字纔是最深刻的,這無疑是讓魏端公很有挫敗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