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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單位領導告誡過,不能跟他對着幹,不然他真會發飆,韓博也不辯解,連連點頭,一臉受教。
“我知道你懂法,習慣按法律辦事,這值得表揚。關鍵這個法律有時候不一定管用,你遵守別人不一定遵守。等會兒我帶你上樓去看看那些攤派文件,全紅頭的,一份一份摞起來有這麼厚,可是有幾個合法。退一步說,罰款應該交國庫,我們鄉財政也是國庫的一部分。要變通,要靈活,我的意思你明白嗎?”
“盧書記,我檢討,我錯了,但我確實有苦衷,其實我跟您一樣想爲良莊人民做點事。”
“裁決書搞出來了,你這是先斬後奏,檢討有屁用!”
既然下定決心開罰單就有這個心理準備,韓博掏出香菸,小心翼翼說:“盧書記,您消消氣,您聽我解釋,要是說得不對,局裏這3000我個人交,那3000罰款打入鄉財政。”
“你說,我倒想聽聽你有什麼道理。”
“盧書記,我昨天下午去良莊村走訪了一下,羣衆反映了許多問題,對我們公安工作非常不滿。辦個身份證,要跑四五十公里,頭一趟去申辦,等一個月去拿,有時候要跑好幾趟。要是不小心搞丟了,又趕上要出去打工,辦臨時的來不及,只能去村裏或來鄉里打證明。有些地方認,有些地方的公安機關不認。光良莊村,光我知道的,過去兩年就有六個村民因爲沒身份證,被打工所在地公安機關收容遣返。不是一收容就把人送回來的,要集中看押,要等,湊足數量再送,跟關進看守所一樣要幹活。工打不成,錢賺不到,還要受那罪。”
建築站每年都會有十幾個工人被遣返回來,全是因爲沒派出所沒顧上辦身份證,盧書記摸把臉,冷冷地問:“這跟治安罰款有什麼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