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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直接關係,有間接關係。盧書記,我是這麼想的,把該交的罰款交上去,管縣局要幾個民警,特別是戶籍警,搞個警務室。這麼一來,老百姓報警能找到地方,想辦個身份證或臨時證明,也不用再左一趟右一趟往縣裏跑。”
“警務室能辦身份證戶口簿?”
“警務室當然不能,身份證只能局裏辦,戶口簿要加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但我們可以代辦。我知道全鄉幹部羣衆擔心良莊並進丁湖,我不要戶籍資料,只要老百姓先來鄉里打個證明,我根據鄉里的證明替他們代辦,安排人去局裏的戶籍科,不用老百姓跑那麼遠。”
“這跟治安罰款又有什麼關係?”
“鄉財政緊張,局裏經費更緊張,我不給局裏依法創收,局裏怎麼可能給我人?盧書記,我向您檢討,沒跟您請示彙報,私自管局裏要了四個民警。要是能換來四個民警,把警務室搞起來,那我們良莊不就等於有派出所了麼,一個鄉鎮,不能總沒派出所,您說是不是。”
韓博又敬上一根香菸,摸出一個打火機殷勤地幫他點上。
一個鄉沒派出所,想想是夠丟人的。
不過丟人總比丟錢好,有二十萬能給三十四個人發工資,能報銷一大堆發票。要是沒這二十萬,就要想辦法從其它地方找。
盧書記是何等人物,沒這麼輕易被說動,抬頭道:“你的話有點道理,不過治安罰款必須交鄉財政。以前不給收據,是鄉里考慮不周。以後開收據,蓋鄉政府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