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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魯國傳統的繼承法,魯孝公以後,接下來魯國應該實施嫡長制了,於是魯孝公之子公子弗湟繼位,即魯惠公。
好了,看來是魯國又迴歸到了兄終弟及制和嫡長繼承製兩種國君繼承製度的輪替傳統了。
所以,按理魯惠公在去世後,應該將國君之位傳給自己的兄弟。
但魯惠公存了小九九,他排了一下最近幾代魯國的國君得位法,覺得應該廢止所謂的兩種繼承製度輪流的怪胎習慣,今後魯國就實施一種,即嫡長繼承製。
但魯惠公去世前,由於自己的嫡長子公子允年齡太小,自己又剛剛廢止這種傳統的魯國國君繼位法,所以非常擔心公子允無法掌控朝局,所以就指定由自己的庶長子公子息姑繼位。
這完全是破壞了大周王朝當時所有的君位繼承法,這算幾個意思?
你國君要麼搞兄終弟及制,要麼搞嫡長繼承製,要麼就兩種繼承法交替實施,卻偏偏搞出一個什麼庶長子繼位?
庶長子當然可以繼位,但那是有一個沒有嫡子的前提。
現在你國君不是有嫡子嗎?怎麼不讓他即位,偏偏讓公子姑繼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