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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們正這樣碎叨嘮着出氣,老媽子拿進一封信來。楊先生接過一看,門牌寫對了,可是給明先生的。他忽然想到扣下這封信,可是馬上覺得那不是好人應乾的事。他告訴老媽子把信送到鄰家去。
明太太早在那兒埋伏着呢。看見老媽子往這邊來了,唯恐孩子們還不可靠,她自己出了馬。“拿回去吧,我們不看這個!”“給明先生的!”老媽子說。
“是呀,我們先生沒那麼大工夫看你們的信!”明太太非常的堅決。
“是送錯了的,不是我們的!”老媽子把信遞過去。“送錯了的?”明太太翻了翻眼,馬上有了主意:“叫你們先生給收着吧。當是我看不出來呢,不用打算詐我!”拍的一聲,門關上了。
老媽子把信拿回來,楊先生倒爲了難:他不願親自再去送一趟,也不肯打開看看;同時,他覺得明先生也是個混蛋——他知道明先生已經回來了,而是與明太太站在一條戰線上。怎麼處置這封信呢?私藏別人的信件是不光明的。想來想去,他決定給外加一個信封,改上門牌號數,第二天早上扔在郵筒裏;他還得賠上二分郵票,他倒笑了。
第二天早晨,夫婦忙着去上學,忘了那封信。已經到了學校,楊先生纔想起來,可是不能再回家去取。好在呢,他想,那只是一封平信,大概沒有什麼重要的事,遲發一天也沒多大關係。
下學回來,懶得出去,把那封信可是放在書籍一塊,預備第二天早上必能發出去。這樣安排好,剛要喫飯,他聽見明家鬧起來了。明先生是高傲的人,不願意高聲的打太太,可是被打的明太太並不這樣講體面,她一勁兒的哭喊,孩子們也沒敢閒着。楊先生聽着,聽不出怎回事來,可是忽然想起那封信,也許那是封重要的信。因爲沒得到這封信,而明先生誤了事,所以回家打太太。這麼一想,他非常的不安。他想打開信看看,又沒那個勇氣。不看,又怪憋悶得慌,他連晚飯也沒喫好。
飯後,楊家的老媽子遇見了明家的老媽子。主人們結仇並不礙於僕人們交往。明家的老媽子走漏了消息:明先生打太太是爲一封信,要緊的信。楊家的老媽回家來報告,楊先生連覺也睡不安了。所謂一封信者,他想必定就是他所存着的那一封信了。可是,既是要緊的信,爲什麼不掛號,而且馬馬虎虎寫錯了門牌呢?他想了半天,只能想到商人們對於文字的事是粗心的。這大概可以說明他爲什麼寫錯了門牌。又搭上明先生平日沒有什麼來往的信,所以郵差按着門牌送,而沒注意姓名,甚至或者不記得有個明家。這樣一想,使他覺出自己的優越,明先生只是個會抓幾個錢的混蛋。明先生既是混蛋,楊先生很可以打開那封信看看了。私看別人的信是有罪的,可是明先生還會懂得這個?不過,萬一明先生來索要呢?不妥。他把那封信拿起好幾次,到底不敢拆開。同時;他也不想再寄給明先生了。既是要緊的信,在自己手中拿着是有用的。這不光明正大,但是誰叫明先生是混蛋呢,誰教他故意和楊家搗亂呢?混蛋應受懲罰。他想起那些葡萄來。他想着想着可就又變了主意,他第二天早晨還是把那封送錯的信發出去。而且把自己寄的那封勸告明家管束孩子的信也發了;到底叫明混蛋看看讀書的人是怎樣的客氣與和藹;他不希望明先生悔過,只教他明白過來教書的人是君子就夠了。
明先生命令着太太去索要那封信。他已經知道了信的內容,因爲已經見着了寫信的人。事情已經有了預備,可是那封信不應當存在楊小子手裏。事情是這樣:他和一個朋友藉着外國人的光兒私運了一些貨物,被那個篤信宗教而很發財的洋人曉得了;那封信是朋友的警告,叫他設法別招翻了洋人。明先生不怕楊家發表了那封信,他心中沒有中國政府,也沒看起中國的法律;私運貨物即使被中國人知道了也沒多大關係。他怕楊家把那封信寄給洋人,證明他私運貨物。他想楊先生必是這種鬼鬼祟祟的人,必定偷看了他的信,而去弄壞他的事。他不能自己去討要,假若和楊小子見着面,那必定得打起來,他從心裏討厭楊先生這種人。他老覺得姓楊的該挨頓揍。他派太太去要,因爲太太不收那封信才惹起這一套,他得懲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