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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線上潰退下來,馬得勝和孫佔元發了五百多塊錢的財。兩支快槍,幾對鐲子,幾個表……都出了手,就發了那筆財。在城裏關帝廟租了一間房,兩人享受着手裏老覺着癢癢的生活。一人作了一身洋緞的衣褲,一件天藍的大夾襖,城裏城外任意的逛着,臉都洗得發光,都留下平頭。不到兩個月的工夫,錢已出去快一半。回鄉下是萬不肯的;作買賣又沒經驗,而且資本也似乎太少。錢花光再去當兵好象是唯一的,而且並非完全不好的途徑。兩個人都看出這一步。可是,再一想,生活也許能換個樣,假如別等錢都花完,而給自己一個大的變動。從前,身子是和軍衣刺刀長在一塊,沒事的時候便在操場上摔腳,有了事便朝着槍彈走。性命似乎一向不由自己管着,老隨着口令活動。什麼是大變動?安穩的活幾天,比夜間住關帝廟,白天逛大街,還得安穩些。得安份兒家!有了家,也許生活自自然然的就起了變化。因此而永不再當兵也未可知,雖然在行伍裏不完全是件壞事。兩人也都想到這一步,他們不能不想到這一步,爲人要沒成過家,總是一輩子的大缺點。成家的事兒還得趕快的辦,因爲錢的出手彷彿比軍隊出發還快。錢出手不能不快,弟兄們是熱心腸的,見着朋友,遇上叫化子多央告幾句,錢便不由的出了手。婚事要辦得馬上就辦,別等到袋裏只剩了銅子的時候。兩個人也都想到這一步,可是沒法兒彼此商議。論交情,二人是盟兄弟,一塊兒上過陣,一塊兒入過傷兵醫院,一塊兒喫過睡過搶過,現在一塊兒住着關帝廟。衣裳襪子可以不分;只是這件事沒法商議。衣裳喫喝越不分彼此,越顯着義氣。可是倆人不能娶一個老婆,無論怎說。錢,就是那一些;一人娶一房是辦不到的。還不能口袋底朝上,把洋錢都辦了喜事。剛入了洞房就白瞪眼,耍空拳頭玩,不象句話。那麼,只好一個娶妻,一個照舊打光棍。叫誰打光棍呢,可是?論歲數,都三十多了;誰也不是小孩子。論交情,過得着命;誰肯自己成了家,叫朋友楞着翻白眼?把錢平分了,各自爲政;誰也不能這麼說。十幾年的朋友,一旦忽然散夥,連想也不能這麼想。簡直的沒辦法。越沒辦法越都常想到:三十多了;錢快完了;也該另換點事作了,當兵不是壞事,可是早晚準碰上一兩個槍彈。逛窯子還不能哥兒倆挑一個“人兒”呢,何況是娶老婆?倆人都喝上四兩白乾,把什麼知心話都說了,就是“這個”不能出口。
馬得勝——新印的名片,字國藩,算命先生給起的——是哥,頭象個木瓜,臉皮並不很粗,只是七棱八瓣的不整莊。孫佔元是弟,肥頭大耳朵的,是豬肉鋪的標準美男子。馬大哥要發善心的時候先把眉毛立起來,有時候想起死去的老母就一邊落淚一邊罵街。孫老弟永遠很和氣,穿着便衣問路的時節也給人行舉手禮。爲“那件事”,馬大哥的眉毛已經立了三天,孫老弟越發的和氣,誰也不肯先開口。
馬得勝躺在牀上,手託着自己那個木瓜,怎麼也琢磨不透“國藩”到底是什麼意思。其實心裏本不想琢磨這個。孫佔元就着煤油燈念《大八義》,遇上有女字旁的字,眼前就來了一頂紅轎子,轎子過去了,他也忘了唸到哪一行。賭氣子不念了,把背後貼着金玉蘭像片的小圓鏡拿起來,細看自己的牙。牙很齊,很白,很沒勁,翻過來看金玉蘭,也沒勁,胖娘們一個。不知怎麼想起來:“大哥,小洋鳳的《玉堂春》媽的纔沒勁!”
“野娘們都媽的沒勁!”大哥的眉毛立起來,表示同情於盟弟。
盟弟又翻過鏡子看牙,這回是專看兩個上門牙,大而白亮亮的不順眼。
倆人全不再言語,全想着野娘們沒勁,全想起和野娘們完全不同的一種女的——沏茶灌水的,洗衣裳作飯,老跟着自己,生兒養女,死了埋在一塊。由這個又想到不好意思想的事,野娘們沒勁,還是有個正經的老婆。馬大哥的木瓜有點發癢,孫老弟有點要坐不住。更進一步的想到,哪怕是合夥娶一個呢。不行,不能這麼想。可是全都這麼想了,而且想到一些更不好意思想的光景。雖然不好意思,但也有趣。雖然有趣,究竟是不好意思。馬大哥打了個很勉強的哈欠,孫老弟陪了一個更勉強的。關帝廟裏住的賣豬頭肉的回來了。孫佔元出去買了個壓筐的豬舌頭。兩個弟兄,一人點心了一半豬舌頭,一飯碗開水,還是沒勁。
他們二位是廟裏的財主。這倒不是說廟裏都是窮人。以豬頭肉作坊的老闆說,炕裏頭就埋着七八百油膩很厚的洋錢。可是老闆的錢老在炕裏埋着。以後殿的張先生說,人家曾作過縣知事,手裏有過十來萬。可是知事全把錢抽了煙,姨太太也跟人跑了。誰也比不上這兄弟倆,有錢肯花,而且不抽大煙。豬頭肉作坊賣得着他們的錢,而且永遠不駁價兒,該多少給多少,並不因爲同住在關老爺面前而想打點折扣。廟裏的人沒有不愛他們的。
最愛他們哥倆的是李永和先生。李先生大概自幼就長得象漢奸,要不怎麼,誰一看見他就馬上想起“漢奸”這兩個字來呢。細高身量,尖腦袋,脖子象顆蔥,老穿着通天扯地的瘦長大衫。腳上穿着緞子鞋,走道兒沒一點響聲。他老穿着長衣服,而且是瘦長。據說,他也有時候手裏很緊,正象廟裏的別人一樣。可是不論怎麼困難,他老穿着長衣服;沒有法子的時候,他能把貼身的衣襖當了或是賣了,但是總保存着外邊的那件。所以他的長衣服很瘦,大概是爲穿空心大襖的時候,好不太顯着裏邊空空如也,而且實際上也可以保存些暖氣。這種辦法與他的職業大有關係。他必須穿長袍和緞子鞋。說媒拉縴,介紹典房賣地倒鋪底,他要不穿長袍便沒法博得人家信仰。他的自己的信仰是成三破四的“佣錢”,長袍是他的招牌與水印。
自從二位財主一搬進廟來,李永和把他們看透了。他的眼看人看房看地看貨全沒多少分別,不管人的鼻子有無,他看你值多少錢,然後算計好“佣錢”的比例數。他與人們的交情止於佣錢到手那一天——他準知道人們不再用他。他不大答理廟裏的住戶們,因爲他們差不多都曾用過他,而不敢再領教。就是張知事照顧他的次數多些,抽菸的人是楞喫虧也不願起來的。可是近來連張知事都不大招呼他了,因爲他太不客氣。有一次他把張知事的紫羔皮袍拿出去,而只帶回幾粒戒菸丸來。“頂好是把煙斷了,”他教訓張知事,“省得叫我拿羊皮皮襖滿街去丟人;現在沒人穿羊皮,連狐腿都沒人屑於穿!”張知事自然不會一賭氣子上街去看看,於是躺在牀上差點沒癮死過去。
李永和已經喫過二位弟兄好幾頓飯。第一頓喫完,他已把二位的脈都診過了。假裝給他們設計想個生意,二位的錢數已在他的心中登記備了案。他繼續着白喫他們,幾盅酒的工夫把二位的心事全看得和寫出來那麼清楚。他知道他們是螢火蟲的屁股,亮兒不大,再說當兵不比張知事,他們急了會開打。所以他並不勒緊了他們,好在先白喫幾頓也不壞。等到他們找上門來的時候,再勒他們一下,雖然是一對螢火蟲,到底亮兒是個亮兒;多吧少吧,哪怕只鬧新緞子鞋穿呢,也不能得罪財神爺——他每到新年必上財神廟去借個頭號的紙元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