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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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別的作家一樣,我多年來一直想化名寫一部小說,我確信多數作家都有此想法。有多少呢?我們不知道,而這恰恰符合事物本原吧。不過我從一開始就打算最終還是要和盤托出的,只是想做個小實驗罷了。
當初《好鄰居日記》之所以問世,有幾個原因。
其一:我希望別人評論我這本書時,能就作品本身而論,把我當成一個新人作家,不讓我因“名氣”而得益。我希望掙脫聯想與標籤的囚籠,那種囚籠每個成名作家都不得不學會居於其中。想要預測評論家們會說什麼,實在很容易。不過請注意,標籤是會變的。我的就變過好幾次。從《野草在歌唱》開始:作爲作家,她專寫膚色屏障(過時說法,即“種族歧視”)——共產主義——女權主義——神祕主義;她寫太空旅行小說,科幻小說。每個標籤管上幾年。
其二:我想鼓舞年輕的作家,他們的寫作生涯往往很艱難。我想讓他們看到,他們不得不屈從的某些態度和過程死板機械,與他們是何種人,有何種才華,或者有多大才華,統統毫無關係。
另一個原因,坦白地,也許還不無惡意地說,是因爲有些評論家抱怨,說他們厭惡我的“老人星”系列,爲什麼我就不能像以前那樣,繼續走現實主義路線,最好再來一本《金色筆記》?給他們寄了《好鄰居日記》,但是沒人認出我來。有人認爲,自稱某位作家書迷的人,只有在一本書包裝好、簽上名之後,才能認出這是那位作家的作品,這是正常合理的。其他一些人不這麼認爲。
另外,我開始寫“老人星”系列時,驚訝地發現這讓我得到了解放,我能自由地以從未嘗試過的方式創作。我想知道,若是我換一下身份,用第一人稱寫作,會不會體驗到類似的解放。誠然,作家在描寫不同角色的時候,總是在變換身份:我們筆下的人物都是我們的一部分。(這個想法挺嚇人。)但是整整一本書又是另一回事了,那意味着激活居住於我們每人心中各色人物中的一個,強化她或者他,讓她(或者他)自由發展。事實確實證明,作爲簡·薩默斯,我能以多麗絲·萊辛不可能的方式寫作。這不是使用與衆不同的措辭,或者一兩個不同尋常的形容詞,來體現此人既是女記者,又是成功的浪漫小說家的事兒,遠不止於此:多麗絲·萊辛的作品帶着一種冷淡疏離,它簡直像是良心道義一樣左右着她,不管她在寫什麼,也不管她用的是什麼風格;而對於這種冷淡疏離,簡·薩默斯一無所知。畢竟,且不說《簡述地獄之行》和《倖存者回憶錄》,就是“老人星”系列裏,甚至有時在同一本書中,都有許多不同的風格,或者口吻。有人或許會覺得,這樣談多麗絲·萊辛有些超然,好像我不是她一樣,但實際上,我超然以對的只是那個名字。畢竟這都是我的第三個姓名了。第一個是泰勒(Tayler),這是我父親的姓;第二個是威茲德姆(Wisdom)(哈,要不試試看合不合身![1]),這是我第一任丈夫的姓;第三個是我第二任丈夫的姓。當然了,還有麥克維(McVeigh),這是我母親的姓,但我是蘇格蘭人還是愛爾蘭人呢?至於多麗絲,這是接生醫生建議的,我母親一直到最後一分鐘還堅信我是個男孩。要是我再早六個小時出世,也許我就叫霍雷希婭(Horatia)了,以紀念納爾遜[2]日。若我叫那個名字,我又會是個什麼樣的人?有的時候我真的很好奇我到底叫什麼:我一定該有個真名吧?
還有別的因素使我打造了簡·薩默斯,那便是我一直在想,若是母親還在世,她會是什麼樣的:那個腳踏實地、能幹麻利、精力充沛的女人,生性保守,稍有點多愁善感,對懦弱和失敗只能勉強容忍(這還是大量練習的結果),不過總是善良仁慈。不,簡·薩默斯不是我母親,不過類似我母親這種女人的想法的確充實了簡·薩默斯。
我和我的經紀人喬納森·克洛斯在我們的推介計劃裏決定,我們應該把《好鄰居日記》首先投給我的主要出版商,這樣才公平。在英國,那就是喬納森·開普出版社和格拉納達出版社了。開普出版社(不是湯姆·馬舍勒本人)立刻就退了稿。格拉納達留了一陣,猶豫不決,最後說這書太叫人鬱悶,不適合出版。如今世風不古,有地位的大出版社若是覺得哪部小說不會暢銷,就算他們明明能看出那是本好書,也會拒絕出版,並覺得這沒有什麼不對。曾有過一段時期,嚴肅的文學出版商不會這樣做。我看過讀者調查報告,得到提醒,新作家們得如何仰人鼻息,忍受鄙夷。
多年前接受了我第一部小說的邁克爾·約瑟夫出版社,如今已經兩次把我作爲新作家推出。收到《好鄰居日記》以後,他們說這書讓他們想起多麗絲·萊辛,於是我們向他們吐露了實情,他們興致勃勃地參與了計劃。紐約克諾普夫出版社令人敬畏的鮑勃·戈特利布則立刻就說,你們想騙誰啊?原話也許不一樣,但他說的就是這個意思。這兩家大出版公司,裏裏外外那麼多人,走漏風聲的可能高之又高,卻能守住祕密,想藏多久就藏多久,這很有意思。倒是那些親愛的朋友,當初發誓自己的可靠無與倫比,經受過考驗,最後卻沒能忍住。
歐洲大陸上有三家出版社買下了《好鄰居日記》:法國一家,德國一家,荷蘭一家。我的法國出版商打電話來說,他們買了這樣一本書的版權,那個簡·薩默斯讓他想起我,問我是不是幫助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