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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當然。不過,我想我還是傾向於情人這個叫法。因爲事情本來就不是公平的,不是嗎?
沒錯,她說。事情本來就不公平。不管它,還是接着講故事吧。
他說道:夜幕降臨,<b>快樂之民</b>出城後經過了一天的行軍,就在路上安營紮寨。歷次戰鬥中俘虜過來的女奴們從皮袋中將發酵過的猩紅色
<b>朗酒</b>倒出來,並端着一碗碗煨得半生不熟的<b>沙克</b>獸肉,卑躬屈膝地侍候別人用餐。軍官們的太太坐在樹蔭下,一雙雙閃亮的眼睛從頭巾上兩個橢圓形黑洞中盯着女奴們看,留心她們有什麼閃失。她們知道,今晚她們將獨守空房,但至少她們過後可以鞭打那些笨拙或不恭的女奴——她們一定會這樣做的。
男人們裹着皮斗篷,蹲在火堆周圍喫晚餐,邊喫邊嘀咕着什麼。他們的神情並不愉快。明天或後天(根據他們行程的速度和敵人的防範意識)他們得參加戰鬥,而這一次他們也許贏不了。不錯,火眼信使向<b>無敵之神的拳頭</b>保證,只要他們繼續虔誠服從、勇敢機智,他們就一定能贏。然而,這種事情總是有許多<b>如果</b>的。
如果輸了,他們就會被殺死,他們的女人和孩子也難逃一劫。他們並不期望別人的仁慈。如果贏了,他們自己必須成爲劊子手,而屠殺並非總是人們有時所想的那樣痛快。按照指示,他們得把這個城市的人斬盡殺絕。男孩子一個也不能留,以防他們長大以後替亡父報仇;女孩子也不能留,因爲她們會用美色腐蝕<b>快樂之民</b>。從歷次攻克的城市裏,已經帶回不少年輕姑娘分給戰士們,根據他們的勇猛和戰績每人獎賞一個、兩個,或三個。不過,神的信使現在說要適可而止。
這種屠殺將是費力而又嘈雜的。這樣大規模的殺戮十分繁重,還會污染環境,必須幹得徹底;否則<b>快樂之民</b>就會招致大麻煩。<b>全能之神</b>有辦法不折不扣地執行法律。
他們的馬匹分散地拴在一邊。馬的數目極少,只有頭目們纔有資格騎。這些馬匹瘦弱而易受驚,嘴巴顯得嚴峻,長長的臉上帶着憂傷,眼神無力而怯懦。然而,這並不是馬兒的錯,它們是被拉來參戰的。
如果你有一匹馬,你可以踢它、打它,卻不可以殺它、喫它的肉,因爲很久以前,<b>全能之神</b>的信使就是以第一匹馬的模樣出現的。據說,馬兒記住了這段故事,併爲此而自豪。這就是爲何它們只讓頭目們騎的原因。至少這是公開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