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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舉行家庭聚會的話,父親和卡莉斯塔會坐着敞篷小客車(而非那輛小轎車)外出野餐。在此之前,瑞妮會毫不情願地爲他們準備一籃子食物。他們或者去河上航行。卡莉斯塔下身穿寬鬆的長褲,兩手叉在褲袋裏,看上去活像法國服裝設計師香奈爾;上身則穿父親舊的水手領緊身套衫。有時候,他們也會一路驅車去溫莎城,在路邊客棧歇腳。這類客棧的特色是雞尾酒、瘋狂的鋼琴音樂和粗俗的舞蹈表演。酒類的走私黑幫也常常光顧這些客棧;他們會從芝加哥或底特律過境來與加拿大的合法釀酒商做生意。(當時美國禁止出售酒類,於是流過國境的酒水就異常昂貴。那些被砍去手指、掏空口袋的死屍被拋入了底特律河,最後漂到了伊利湖的沙灘上,於是就引發了由誰來承擔埋藏死屍的費用的爭論。)父親和卡莉斯塔作這樣的旅行會在外面過夜,有時連續好幾夜。他們有一次去尼亞加拉大瀑布遊玩,爲此瑞妮頗爲眼紅;還有一次去水牛城,乘的是火車。
這些情況我們都是從卡莉斯塔那裏聽來的;她會毫不吝嗇地對我們講述細節。她告訴我們,父親需要“注入活力”;這樣做對他的身體有好處。她說,他需要輕鬆快活一下,更多地融入生活。她還說,她和父親是“好夥伴”。她喜歡叫我們“孩子”,說我們可以叫她“卡莉”。
(勞拉想知道,在路邊客棧父親是否也跳舞了;很難想象他可以拖着一條壞腿跳舞。卡莉斯塔說他沒有跳,倒是饒有興趣地坐在那裏觀看。我卻很懷疑這一點。如果你自己不會跳舞,光看別人翩翩起舞是不太有意思的。)
我對卡莉斯塔有幾分敬畏,因爲她是藝術家。她待人接物像個男士,大步行走以及同人握手的樣子也像男士,而且還叼着一個黑色短菸嘴抽菸。她還知道服裝設計大師香奈爾的情況。她的耳朵上打過環孔,紅色的頭髮用頭巾包起。(我如今才明白,她的一頭紅髮是用散沫花染劑染出來的。)她身穿松垂的長袍般的衣服,上面印着醒目的螺旋圖案,有紫紅、淺紫、金黃三種顏色。她告訴我,這是巴黎的款式,它的設計靈感來自白俄移民。她向我解釋這些圖案的含義,解釋起來真是滔滔不絕。
“他的又一個蕩婦,”瑞妮對希爾科特太太說,“無非是他一長串情人名單上又多了一個;天知道,這個名單已經和你的手臂一樣長了。不過,他的夫人屍骨未寒,他是不會將那個女人帶回家的,因爲這有損他的形象。”
“什麼是蕩婦?”勞拉問道。
“這不關你的事。”瑞妮回答說。她全然不顧我和勞拉還在廚房就這樣講個沒完,這說明她在生氣。(後來,我告訴勞拉什麼是蕩婦:就是那種嚼口香糖的女孩。不過,卡莉斯塔·菲茨西蒙斯並不嚼口香糖。)
“人小耳朵長。”希爾科特太太提醒道。然而,瑞妮還是照講不誤。
“看她穿的那些奇裝異服,她恨不得穿着薄薄的三角褲去教堂做禮拜。她的衣服薄得透明,身體的每個部位都一清二楚。並非她有什麼東西值得炫耀,她只不過是個輕佻的女人,她的胸脯扁平,像個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