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慈禧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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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十一年(1861年)八月,咸豐皇帝去世。
咸豐帝任命大臣景壽、怡親王載垣等八人爲贊襄政務王大臣,輔佐載淳處理朝政,又給皇后鈕祜祿氏和皇子載淳兩枚代表皇權的印章,下令新皇帝載淳頒佈的詔書需八大臣同意並加蓋這兩個印章纔有效,載淳年幼,印章便由慈禧代爲保管。
慈禧當上太后不久,八大臣的一封奏章剝奪了軍機處的擬旨權,她認爲這是在剝奪自己和慈安太后的權利,決定增強手中權力。
她先讓大臣上奏請求兩宮太后垂簾聽政,但八大臣以清朝無此先例爲由令軍機處擬旨斥駁,慈禧串通慈安拒絕蓋印,將折旨留中不發,八大臣以“擱車”示威,迫使兩宮太后讓步。
同年八月六日,慈禧和慈安在熱河召見恭親王奕?,商定政變步驟後,奕?回京拉攏同盟並傳播對八大臣不利的言論,慈禧則以“減其勞”爲名解除了八大臣之一載垣的禁衛軍兵權。
十月二十六日,慈禧帶同治皇帝和八大臣回京,她以皇帝年幼爲由,隨靈柩走一天後便提前由小路回京,讓八大臣中最有權勢的肅順護送咸豐梓宮走大路。
十一月一日,慈禧回到北京後接見恭親王奕?、軍機大臣文祥等。
十一月二日,奕?在慈禧授意下頒佈聖旨,解除肅順等人職務,當場逮捕載垣、端華,又下令將景壽、穆蔭、匡源、杜翰、焦佑瀛等撤職查辦,還抓捕了護送梓宮回京的肅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