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慈禧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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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八日,慈禧發佈詔書,否認咸豐帝遺詔並數落八大臣罪狀,下令將肅順斬首,讓載垣、端華自盡,其餘五大臣被革職或充軍。
十二月初二,載淳正式登基,兩宮太后垂簾聽政,慈禧宣佈廢除八大臣原擬的祺祥年號,1862年改爲同治元年,還讓恭親王奕?輔政,形成“太后垂簾,親王輔政”的統治局面。
聽政初期,慈禧推行兩項執政主張:
1. 破格重用以曾國藩爲首的湘軍集團和其他地方的漢人軍事集團。
太平天國運動來勢洶洶,慈禧繼續沿用咸豐重用漢人的政策,力排衆議,授權曾國藩督辦四省(蘇、皖、浙、贛)軍務,其巡撫、提鎮以下悉歸節制。
曾國藩爲感恩推薦了左宗棠和李鴻章,他們成爲抵抗太平軍的重要力量。
2. 支持洋務運動。
同治元年(1862年),以同治帝名義頒發上諭,正式宣佈“借師助剿”政策方針。
“洋槍隊”改名爲“常勝軍”並擴編,還在寧波組建“常捷軍”,列強提供洋槍洋炮給清軍並幫助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