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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少孤,光武感伯升功業不就,撫育恩愛甚篤,以其少貴,欲令親吏事,故使試守平陰令,遷梁郡太守。立二十一年薨,諡曰哀王。子煬王石嗣。建武二十七年,石始就國。三十年,封石弟張爲下博侯。永平十四年,封石二子爲鄉侯。石立二十四年薨,子晃嗣。
下博侯張以善論議,十六年,與奉車都尉竇固等並出擊匈奴,後進者多害其能,數被譖訴。建初中卒,肅宗下詔褒揚之,復封張子它人奉其祀。
晃及弟利侯剛與母太姬宗更相誣告。章和元年,有司奏請免晃、剛爵,爲庶人,徙丹陽。帝不忍,下詔曰:“朕聞人君正屏,有所不聽。宗尊爲小君,宮衛周備,出有輜輟之飾,入有牖戶之固,殆不至如譖者之言。晃、剛愆乎至行,濁乎大倫,《甫刑》三千,莫大不孝。朕不忍置之於理,其貶晃爵爲蕪湖侯,削剛戶三千。於戲!小子不勖大道,控於法理,以墮宗緒。其遣謁者收晃及太姬璽綬。”晃立十七年而降爵。晃卒,子無忌嗣。
帝以伯升首創大業,而後嗣罪廢,心常愍之。時北海亦絕無後。及崩,遺詔令復二國。永元二年,乃復封無忌爲齊王,是爲惠王。立五十二年薨,子頃王喜嗣。立五年薨,子承嗣。建安十一年,國除。
論曰:大丈夫之鼓動拔起,其志
致蓋遠矣。若夫齊武王之破家厚士,豈遊俠下客之爲哉!其慮將存乎配天之絕業,而痛明堂之不祀也。及其發舉大謀,在倉卒擾攘之中,使信先成於敵人,赦岑彭以顯義,若此足以見其度矣。志高慮遠,禍發所忽。嗚呼!古人以蜂蠆爲戒,蓋畏此也。《詩》雲:“敬之敬之,命不易哉!
”
北海靖五興,建武二年封爲魯王,嗣光武兄仲。
初,南頓君娶同郡樊重女,字嫺都。嫺都性婉順,自爲童女,不正容服不出於房,宗族敬焉。生三男三女:長男伯升,次仲,次光武;長女黃,次元,次伯姬。皇妣以初起兵時病卒,宗人樊鉅公收斂焉。建武二年,封黃爲湖陽長公主,伯姬爲寧平長公主。元與仲俱歿於小長安,追爵元爲新野長公主,十五年,追諡仲爲魯哀王。
興其歲試守緱氏令。爲人有明略,善聽訟,甚得名稱。遷弘農太守,亦有善政。視事四年,上疏乞骸骨,徵還京師,奉朝請。二十七年,始就國。明年,以魯國益東海,故徙興爲北海王。三十年,封興子復爲臨邑侯。中元二年,又封興二子爲縣侯。顯宗器重興,每有異政,輒乘驛問焉。立三十九年薨,子敬王睦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