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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組報告由亞利桑那州的一位耶米納醫生送來,他在該州首府菲尼克斯市行醫。洛德不認識此人,但對這名字還算熟悉,對這醫生的背景也略知一二。
耶米納是內科醫生。他有自己業務繁忙的診所,還在兩家醫院兼職。和其他許多參加己菌素W試驗任務的醫生一樣,他也受僱於菲爾丁–羅斯,研究一組病人服用該藥的療效——由他負責的病人共100名。在研究開始前,需要先徵得病人的同意,不過一般說來這並不難。
這樣的安排很正常。凡要對新藥進行使用試驗的公司,常是這樣安排的。耶米納醫生過去就爲菲爾丁–羅斯等公司工作過。
爲做這類事而簽約的醫生們喜歡這種安排,原因不外乎下面兩點:確實對研究有興趣;有一筆可觀的收入——這是所有醫生都喜歡的。
一個醫生只需在幾個月時間裏額外花點兒工夫,就可按每個病人500~1 000美元的標準收取試驗費,具體金額則因製藥公司及所試藥物的重要性而異。以這次己菌素W的試驗而論,耶米納可收入8.5萬美元。而醫生爲這工作所花的開支卻不多,因此,這筆錢大部分是純收入。
但是,這樣安排有一個缺點。
由於做這種工作收入高,少數醫生容易不顧其實際可能而多攬試驗任務。這就會導致浮皮潦草的報告和做假的資料,令人喫驚的是,這種情況還很常見。
一言以蔽之:欺騙。
洛德肯定,耶米納醫生在送來的己菌素W效果試驗報告中犯了欺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