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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小說中,作者沒有詳細寫清,但也有片段是提到過的。
現在的食鹽價格高,不僅影響百姓的日常生活,還影響着國庫的收支,鹽稅可以爲國庫帶來大筆的收入。
而現在食鹽是掌控在朝廷的手裏,而朝廷卻不介入食鹽的製作、流通和銷售,朝廷直接與鹽商合作,鹽商販賣食鹽就必須從官府手中拿到鹽引。
這就是朝廷允許你販賣食鹽的憑證,拿到憑證後,鹽商只能在朝廷指定的地點販賣食鹽,而且受官府的監督。
所以正經的鹽商是不自由的,他們販賣的精鹽價格高,看似賺錢,實則大部分都進了官府的口袋,這就是鹽稅,上交給國庫。
當然是肯定有利潤的,只是要是沒有每販賣一斤鹽就要交付那相應的鹽稅,他們賺的可就是更大了。
便有人開始在其中動腦筋,便出現了私鹽販賣,剛開始被朝堂發現,宣德帝便發佈了一系列律令,對私鹽販賣的處理十分嚴厲。
按律規定,販賣私鹽一經被發現,都會列爲欽飯,而且買私鹽的人也會受到嚴懲。
這律令也是制止了一些人,可也不乏那實在膽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