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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接下来的一周左右,军事理论课不再是童子军似的持枪匍匐训练和对着前面的人模仿鸟叫。他们开始训练如何护卫营地。有一次训练时,他们围绕营地形成环形防线;还有一次,他们向两翼呈扇形展开,到达指定地点准备伏击来犯之敌。
威利想:“但是,如果战斗真的打响了,对方发动了进攻,情况会怎么样呢?对此我们没有什么训练。现在这些不过是军事理论的初级阶段。什么也算不上。这些人能做的无非是向无力还击的人开枪。事实上这就是他们想要的。”
然而营地里一片平静。人人都在等待命令。
有一天,长官找到威利,说:“总部对你很欣赏。他们要派你完成一项特殊任务。你两天后出发。收拾一下。你要去杜利普尔镇。和博杰·纳拉亚一道去。就是那个报错警的哨兵。但我们不是因为那件事才派他去的。派他去是因为他是好样的。我们已经为你们俩定了个房间。先给你们一百五十卢比。两个星期后会再寄钱给你们。你们需要待在房间里等进一步的指示。”
长官说话的时候,威利觉得很容易就能想象出他身穿双排扣西装的模样。他来自生活舒适的中产阶级,四十多岁,口齿流利,经验老到,平易近人,充满自信,更像是一位大学教师或者某家大公司的职员主管。威利可以想象他在军校时大概是一名学生中士,在那些每周来两次训练和视察军校学员的下级陆军军官手下尽士官的职责。是什么促使他放弃了那种舒适的生活呢?安全难道不是非常重要?返回那个世界,对他来说难道不是更容易?威利端详着他的脸,希望从那光滑的皮肤、柔和的脸庞、过于沉静的双眼中找到蛛丝马迹,然后,一个念头从这男人身上传递到威利的头脑中:“他的妻子鄙视他,给他戴绿帽子好多年了。他想要以这种方式为自己报仇。这么一个温文尔雅的人会惹出什么祸事呢?”
去杜利普尔的路很难走。需要一天多时间。威利穿上便服(样式夸张,穿上像半个农民),从营地领了口粮,肩头披着那条质地细滑的长毛巾,脚上穿了牛皮拖鞋。拖鞋还是新的。穿拖鞋是为了防止被蝎子和其他危险的昆虫叮咬到,但是威利穿惯了袜子,穿着拖鞋走路很别扭。他光着的脚后跟经常会从光溜溜的拖鞋里滑出来,踩到地上。博杰·纳拉亚认识路。他们先是走出了那片柚树林。花了三个多小时。然后他们走进了村庄和田野。
博杰·纳拉亚认识某个村子里的一个农民,下午很热的时候,他们走进了他的茅舍。主人不在家,他的妻子招待了他们。威利和博杰·纳拉亚躲在门窗敞开的里屋,屋檐上的茅草低垂着,讨人喜欢地挡住了大部分强光,使屋子里十分凉爽。威利向女主人要了一点儿撒吐,他现在已经非常喜欢吃撒吐了。他和博杰·纳拉亚用一点点水把它淋湿,吃得心满意足。这些撒吐是用小米做的。太阳快下山的时候,主人回来了,皮肤黝黑,因为刚干完活汗涔涔的。他邀请他们在这间小茅屋里过夜。小牛牵进了屋,饲料也准备好了。主人家给威利和博杰·纳拉亚端来了米粥。威利想接受,博杰·纳拉亚却说不用了,小米撒吐已经足够。威利顺从了他的意思。不久,天黑了,漫漫长夜随之降临,屋外的田野里,村民们还在忙碌,他们必须干完所有的活才能安心入睡。
第二天一早,他们就动身了,走了五英里路来到汽车站。他们在那儿等公共汽车;汽车把他们带到了火车站;他们在那儿等一趟去杜利普尔的客车。下午,他们到了。
博杰·纳拉亚此时俨然成了指挥。他身材高大,皮肤黝黑,宽肩细腰。遵照营地的纪律,他自出发以来没和威利说过几句话,现在到了城里,开始寻找上头为他们租的房子所在的区,他的话多了起来。他们四处寻找。每次他们出言打听,人家都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他们。最后,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他们竟来到了皮匠的聚居区。腐肉和狗屎的臭味令人作呕。
威利说:“至少不会有人到这儿来找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