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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兵比城市警察更壞。和那些警察起碼還可以開開玩笑,可以說:“如果你放了我,我可以免費讓你和我姐姐上牀。”
德國兵不懂大家說的話,法西斯分子又是些陌生人,根本不知道誰是皮恩的姐姐。這是兩個特殊的人種:德國人,紅潤,肥胖,沒有鬍鬚;法西斯分子,黝黑,消瘦,臉色淺藍,留着小鬍子。
在德軍司令部裏,上午第一個被審訊的是皮恩。他對面是一個長着娃娃臉的德國軍官和一個留着鬍子的法西斯翻譯官。在角落裏坐着德國水兵和皮恩的姐姐。大家表情都是乾巴巴的。在水兵看來,爲了那把被偷的手槍,他應該編個故事,說明槍丟了不怪他,因此要說許多假話。
在軍官的桌子上,擺着那根掛槍的皮帶。問皮恩的第一個問題是:你爲什麼有這東西?皮恩半醒半睡:昨天他們躺在走廊地板上過夜,法國人米歇爾挪過來,靠近他,每當他要睡,米歇爾就用胳膊捅他,捅得他很疼,小聲對他說:“如果你說了,我們就扒你的皮。”
皮恩說:“但願如此!”“他們打你,也不能說,明白嗎?要說我們教你的那些話。”
皮恩說:“我要死了。”
“聽明白了,如果我的同事見我沒回家,他們會殺了你。”
皮恩:“如果你得了重病呢?”
米歇爾戰前在法國的飯店裏工作,儘管人們時不時地稱他爲通心粉或法西斯豬,但日子過得不錯。一九四O年他被送進集中營,從那以後,厄運接踵而來:失業,回國,搞非法活動。
哨兵有時發現皮恩和法國人米歇爾小聲談話,就把皮恩帶走。因爲他是主要嫌疑犯,不能和任何人交談。皮恩睡不着覺,他已習慣捱打,反倒不害怕了。使他苦惱的是審訊時不知該取什麼態度。一方面,想報復米歇爾和其他所有人,馬上向德國軍官招供說,把手槍交給酒館那些人了,還有什麼“加波”;但是告密是另一種不可挽回的行爲,和偷槍一樣。也就是說再不能在酒館裏白喝酒、唱歌、聽人講吓流故事。再說,可能還牽扯到“委員會”,他總是那麼傷心不高興。這使皮恩很遺憾,因爲“委員會”是他們中間惟一的好人。這時候,皮恩真希望“委員會”穿着雨衣進到審訊室,說:“是我讓他拿槍的。”這應該是個好舉動,配得上他,他也不會有什麼事。因爲恰恰在納粹要抓他的時候,像電影上的一樣,會聽到:“我們的人來了廣於是“委員會”的人跑進來解救出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