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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干吗不修一修?你不是天天要用的吗?”
“现在凑合着还能用。”对方说。他爬了上去。高温跟着他,穿过活板门,进入一片昏暗,只有太阳从破损的屋顶和墙壁隙缝里照进来的一道道黄色的光束。“踩着我的脚印走,”光脚男人说,“要不然,踩上一块松动的地板,你马上就会发现自己又到了楼下。”他小心翼翼地走到一个角落,从一堆腐烂的干草下面掏出一只瓦罐。“只有这个地方他不会来找,”他说,“他怕弄脏他那双像姑娘的小手。”
他们喝起酒来。“我从前在这儿见过你,”光脚男人说,“不过叫不出你的名字。”
“我姓史蒂文斯。我上李这儿来买酒已经有三年了。他什么时候回来?我们还得赶进城呢。”
“他就快回来了。我以前见过你。三四天以前,还有一个从杰弗生来的家伙到这儿来过。我也叫不出他的名字。他可真能侃。跟我们说了好半天他怎么干脆地甩了他老婆。再来点。”他说。接着他不说话了,慢慢地捧着瓦罐蹲下身子,侧耳细听。过了一会儿,楼下过道上的那人又讲话了。
“杰克。”
光脚男人看着高温。他张大着嘴,下巴朝下垂,神情又愚蠢又高兴。他嘴边的茶褐色胡子显得很柔软,露出仅存的那些牙齿是黄黑色而参差不齐的。
“你,杰克,我知道你在上边。”那声音又响了起来。
“听见了吗?”光脚男人悄声说,他憋住了笑声,高兴得浑身哆嗦。“居然叫起我杰克来。我的名字叫汤米。”
“下来吧,”那声音又说,“我知道你在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