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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那件案子也是項前進當刑警這些年來遇到的最特殊的案件之一了。他接觸過的失蹤案不少,其中也不乏綁架勒索類的。可像那件案子那麼奇怪的,還真是第一次見。
項廳長用簡單幾句話就把案情解釋清楚:401一共失蹤過三人,第一次失蹤的是兩個人,夫妻倆,結婚一年多。那天鄰居大媽做了糉子挨家送,小兩口答應好好的回去拿鍋,可卻一直沒再出現。後來鄰居大媽去敲門,發現門虛掩着,小兩口人卻不在了。後面失蹤的那個大學生也如同周作土說的那樣,是在學生畫畫時從房間失蹤的。鄰居大媽當時就在小兩口樓下,沒看到有人下樓,而大學生也亦然,學生沒看到老師出過門。
“我想所謂的密室你們早該破了吧?”龔克認真聽着項廳長的話,然後說。項前進點頭:“明峯帶你去那個小區看過的吧?臥室窗外是個小露臺,兩次失蹤,我們都在那裏查到了失蹤人的腳印兒,該是從那裏出去的。”
“第一起和第二起失蹤之間間隔多久?”龔克問。
“一個月。”
看懂龔克眼中的疑問,項前進繼續解釋:“因爲夫妻倆在失蹤半個月後就又回了家,然後他們把房子轉租出去就離開了北安市。之後入住的大學生也是如此,失蹤半月後又再次出現。是不是很玄?”
項前進挑挑眉毛:“這還不是最玄的,當警方先後問詢他們這半個月的去向時,三個人竟然連回答都是一樣的,他們說不記得了。”
“那後來呢?”龔克又問,這次回答的是省廳一位幹員,他並沒參與過當年那起案件,只是作爲一個十分特殊的案件,耳聞很久罷了:“當然沒後來了,沒失蹤,沒傷亡,壓根沒法子查。”
龔克見項前進也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