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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了看楓,她似乎很冷靜。
“這件事,”她開口,“我已經聽明人說過了。”
一旁的勇磨笑得賊兮兮的:“不愧是大名鼎鼎的矢神家的繼承人,是想給他留下足夠的財產吧。”
“但實際上,明人君什麼都沒有接手,是吧?”
“是的,因爲各種狀況。這件事你也聽明人說過了嗎?”波惠問。
“一定程度上。”
“是嗎?那麼,我就姑且再說一下吧。首先,有人對遺囑提出了異議。提出異議的正是我的哥哥康治。他要說的有兩點:一是父親的孩子應該有平等的繼承權,二是把全部財產交給還是小學生的明人是不合常理的。第一個問題有辦法解決。遺產繼承的時候有遺留部分,不論遺囑的內容如何,法定繼承人可以繼承的最低份額是規定好的。父親沒有配偶,所以法定繼承人只有子女。這種情況下,遺留部分是全部財產的一半。他的子女,算上親生的和收養的一共是六人,所以他們各自可以繼承的遺留部分佔全部財產的十二分之一。”
“我聽到這件事的時候,覺得分得還真細。”祥子說,“但如果分母足夠大,那也會是很可觀的金額吧。”
“分母是指……”楓側頭不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