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斐然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雖然寧婉多次強調社區法律工作並不容易,但傅崢其實並沒有放在心上,比起他以往經手的幾千萬美金標的額的案子,這種雞毛蒜皮的民事小糾紛簡直讓他辦起來都覺得沒有任何挑戰。
他一邊翻看史小芳和劉桂珍的陳述以及提供的一些證據材料,一邊就開始後悔起自己決定拓展民事領域的決定來,因爲民事領域看起來比商事更對自己毫無吸引力,一馬平川到連一點起伏都沒有。
傅崢想起寧婉最後的那番挑釁,更是忍不住冷笑出聲,真是夏蟲不可語冰,十足的井底之蛙。
寧婉這種人他不是沒見過,守着自己丁點大的地盤,就覺得是全世界全宇宙最珍貴的寶座,別人都眼紅着覬覦了。這種人根本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或許這輩子也不知道自己根本看不上她這一畝三分田,也虧得高遠還說她在社區口碑好,可見人民羣衆真的太好糊弄,大概她這種兩面三刀的和稀泥大法,反而深得人心吧。
其實客觀的說,寧婉長得是不錯,但心胸狹隘爲人斤斤計較,品行根本稱不上她的外貌,傅崢只覺得自己在這個社區待三個月都嫌長,他考慮順利辦完這個案子就直接以合夥人身份回律所總部算了。
自己用了份假簡歷,因爲看起來像個沒經驗的新人,她就論資排輩上了,還可着勁排擠自己,看起來像是給自己提醒,但不就是以爲自己沒經驗,所以誇大辦社區案件的難度對自己“恐嚇”嗎?
傅崢就不知道了,這種案子能有多難?就算沒有實質性損害構不成侵權,也可以尋求物業的幫助,物業解決不了,那還有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
傅崢以爲這種小事,大約就是止於物業了,連找主管部門的必要都沒有,然而等他真的聯繫了小區物業,才發現並不是這麼回事……
“不好意思啊,律師,你別和我說什麼法律規定不規定的,就這麼說吧,如果是在小區的公共區域裏養雞,我們物業當然是有義務處理的,但現在這個雞,養在人家自己房子裏,我們怎麼管得着啊?總不能手伸那麼長連人傢俬人產權房裏養什麼都管吧?何況我們也沒有執法權啊,就算是養在公共區域的,我們也只能勸誡說服人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