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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車停在和阿惠有過回憶的地方,拿着鐵鍬往樹林裏走了十多米,選了塊泥土鬆軟的地方開始挖。我不指望能永遠不被發現,只是想爭取一點點時間。
不知過了多久,大約挖了一米深,我拿過塑料袋,把裏頭的東西倒進坑裏。周圍一片漆黑,只有手電筒發出微光,因此,我並沒覺得自己正埋着橘直子的身體。
我埴上土,整理了一下表面,那塊突起明顯不自然,白天看土概會更顯突兀。但這兒人跡罕至,即使有人覺得奇怪,大概也不會想到居然有屍體埋在下面。就這樣吧,我滿意了。要是馬上被發現,那就是命該如此了。
塑料袋被我在回家途中扔進了某個公園的垃圾袋,鐵鍬扔進廢品回收點。大概不會有人懷疑這些東西。
我把車停進臼井的停車位,鑰匙扔進他的信箱。結束這一切到家,鬧鐘已經指向凌晨兩點。
就算逃不了也沒事——回想那天晚上的情景,我對自己說。稍稍動動腦子,就知道自己犯了好幾個一般罪犯絕對不會犯的危險錯誤。比如塑料袋,如果有人拾到,大概會注意到裏面殘留的血和體液,於是報警,警察會視爲和某項犯罪有關而進行搜查。假如下久之後秩父山裏的碎屍被發現,這其中的聯繫就會被確定。血型一致,那麼塑料袋上殘留的指紋就會受到重視。還有,尋找橘直子行蹤的人們會懷疑死者是不是她。即使屍已經腐爛,光從外觀無法判斷,也許還可以對照指紋,或者從牙齒治療痕跡來判斷。總之,依靠科學調查,死者會被認定是橘直子。那麼,尋找塑料袋上的指紋來源就將成爲調查焦點,所有直子周圍的人都將會接受指紋調查。警察一旦發現塑料袋上的指紋和我的一致,就會把我當成重大嫌疑人來傳訊。
即使事態果真發展成這樣也無可奈何,對於被捕一事,我全無恐懼。只是進監獄罷了,就算被判處死刑也無所謂,反正人總會死,只不過或早或晚。生命也不是什麼值得絞盡腦汁去延長的東西,何況我正在變成京極。
只是,我還在珍惜所剩無幾的成瀨純一的意識,想盡可能長久地保持純一的感情,直到失去自由。如果不能阻止人格變化的腳步,至少我想讓它慢一慢。
昨晚,我一直在看相冊,直到深夜。照片中的父母還那麼年輕、健康。我有很多嬰兒時的照片,說明我是在祝福中降臨人世的。然後是小學、中學別代,我長得很小,照相時總是低着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