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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爲加賀恭一郎系列的第三作,前承《沉睡的森林》、《惡意》,但對這位主人公的背景並沒有額外“承上啓下”的着墨頂多重提一次他拿過兩屆全國劍道冠軍。內容方面,也多集中在案件的鋪陳,以及爲重現真相的反覆辯證,劇情線相對單純,以現今觀點來看,或許會被說成是“推理多故事少”的小說。
不過我們知道,在“致力於描寫人性的東野”之前,他也有過一段本格推理的求道時期,努力探索內心所能想到的解謎形式。《放學後》、《十字屋敷的小丑》、《沒有兇手的殺人夜》、《雪地殺機》、《名偵探的守則》等書都蘊含東野對“本格推理”的想法、期盼與改革,因而接下來會寫出《誰殺了她》如此具實驗性的作品,也就不意外了。
他在推理界的前輩土屋隆夫說過:“偵探小說是除法的文學。”提出“事件÷推理∥解決”的算式,主張案件經由推論得出的真相,不能留有任何“餘數”未解決的部份。《誰殺了她》的結尾,無疑留下了餘數;然而,這個餘數是否真如想象的那麼大呢?
或許不少讀者注意到了,本作有個以解謎推理來看相當致命的點:長篇架構下,案件嫌疑犯只有兩人。
這是缺點嗎?若是一般的解謎推理,它的確是,因爲太好猜了。然而在東野刻意刪去部份真相的設計下,它反而成爲一種優勢:二選一的推理線不會太複雜,對讀者而言較親切。且康正和加賀還是很貼心地分析案情,幫忙排除各種可能性,經過最後急轉直下的嫌犯告白,很多疑點都解開了例如桌上爲何會有兩個藥包,讀者連共謀、自殺的可能性都不用考慮,因爲加賀斬釘截鐵地對康正發誓,他不會以自殺結案,而錄像帶的殺人動機也明白揭示在眼前。換句話說讀者要做的,真的只剩下兩個兇手中挑一個,以及怎麼挑,用甚麼根據判斷而已。
這樣的解謎推理或可說是留有“餘數”,但不是很大的餘數。或者用另一種說法:它只是無法整除而已。讀者只需稍微動一下腦袋,將算式進展到小數點以下幾位,就能完成這個除法的解,就某方面來看,它並沒有背離土屋隆夫的“除法文學”理念太多。
不僅如此,《誰殺了她》正因爲將讀者拉入推理的行列,使得在本格推理“線索的呈現”上,更存在着莫大創新。
以往本格推理的線索或該說“推論出真相所需的材料”,都是偵探隨着故事進行,經由調查一步步得來,也可說是“故事之神”——作者所賦予。然而,作者給予筆下角色的“線索”並不一定會公平地給讀者這也是許多古典推理作家會強調“公平性”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