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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那男的一顆腎打爆了,他家裏人要告你,你可能要坐幾年牢。」
聽到這個消息,我傻了。
後來聽說那男的可以不告我,但要我拿三千塊錢賠給他。
93年的時候,兩塊錢能買一隻老母雞,三千塊就是一千五百隻老母雞。
我爸早死了,我媽也改嫁了,就是因爲沒人管我,我才成了混混,哪裏拿得出這麼多錢?
對方說沒錢免談。
最後沒有意外。
我因爲故意傷害罪被判入獄,要坐四年的牢。
坐牢的頭兩個月,李芳偶爾會來看看我,後來她有段日子沒來,再來的時候,氣色很差,肚子也小了。
然後我才知道,她家裏人發現她懷孕的事兒,知道是我的種,又聽說我在坐牢,於是全家都勸她去打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