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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匪沒有強姦行爲——我得出這樣的結論。但是,爲什麼他們沒這麼做呢?自制力這個理由缺乏說服力,我好不容易想出的理由或許可以叫做“苦肉計”。
綁匪是兩個人,一男一女,兩個人是戀人或者夫婦。綁架樹理的時候,開車的是女的。根據這個假定,無論如何,都不會有男人揹着女人動樹理的事情發生。
使用“現時並未對令愛進行肉體上的一絲傷害”這樣的句子,暗示了強姦的可能性,實際上不是綁匪真正的意思。事情結束後,從樹理嘴裏聽說有一個女綁匪,刑警們纔會恍然大悟。“下一個問題是,怎樣送勒索信呢?”我雙手抱胸,靠在椅背上,“你知道你父親的Email地址嗎?”
“不知道。”樹理很乾脆地搖搖頭。
“那手機號碼呢?”
對此,她也攤開雙手,表示不知道。
“什麼都不知道啊。”
“你去澀谷那兒問問,和我差不多年紀的女孩,知道父親的電子郵箱和手機號碼嗎?問十個人,要是有一個人能回答出來,我都給你下跪。”
“又沒有要你下跪的意思。”
我想了想,她說的沒錯。一般都是將別人的電話號碼存在手機裏,自己能記住的越來越少了。我也如此,沒有什麼事兒要打給父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