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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安娜心想:他是瘋子還是風趣?
她寫:“我喜歡你的詩。”
他接着寫:“我愛你。”
看來是瘋子,她想,但淚水卻湧上了她的眼眶。她寫:“我連你的名字都不知道!”
他遞給她一張名片。他叫馬克·埃爾得,洛杉磯人。
美國加州!
他們找了家CDN餐廳用早午餐,因爲她知道,在這兒是決計不會撞見她丈夫的。八匹馬也別想把他拉進素食餐廳的門。他們又去了丁斯蓋特那邊的胡萬音樂廳。那裏每週二都舉辦正午音樂會,大名鼎鼎的哈雷交響樂團演奏,新加入的馬克姆·薩金特擔當指揮。自己的城市可以拿如此的文化盛宴招待來客,戴安娜引以爲傲。
那天她瞭解到馬克是位喜劇廣播劇的編劇。用他劇本的人她都沒聽說過,但據他所說他們都很火:傑克·本尼,弗萊德·艾倫,阿麼與阿呆。他旗下還有一個廣播電臺。他穿的是喀什米爾羊絨夾克。他正在休長假,來英國尋根問祖,他家原本在利物浦,一座曼城西邊幾英里外的港口城市。他個頭不大,比戴安娜高不了多少。他同她年齡相仿,栗色的眼睛旁有幾點雀斑。
另外,他是個純粹快樂的人。
他聰明、幽默又英俊,舉止優雅,指甲乾淨,着裝利落。他喜歡莫扎特,但也懂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爵士樂。最主要的是,他喜歡戴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