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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快便學會了如何在幾乎不花錢的情況下在這個城市裏生存:他每天花兩便士從街邊的小攤購買一杯甜茶和一塊麪包作爲早餐,這是他每天用於喫飯的全部開銷;到了午餐時間,他便從小攤上偷些水果或蔬菜;晚上他會到一處慈善救濟所去領一碗湯,那裏的麪包供應不限量,作爲回報,他必須聆聽一場不知所云的佈道,再跟着唱一首聖歌。他身上有五英鎊現金,但那是爲緊急情況而準備的。
他住在斯特普尼綠地區的鄧斯坦公寓,那是一幢五層的出租公寓樓,全倫敦的無政府主義領頭人有一半都住在這裏。他在魯多夫·洛克爾[3]的公寓裏鋪了張牀墊作爲睡覺的地方,這個德國人長了一頭金髮,極富個人魅力,是《工人之友》的主編。然而洛克爾的魅力對費利克斯不起作用——他對個人魅力向來不爲所動,不過費利克斯對他的奉獻精神深懷敬意。洛克爾和他的妻子米莉對無政府主義者來者不拒,每個白天——還有半數的夜晚,他們的公寓裏總有絡繹不絕的訪客和信使,辯論會和委員會會議接連不斷,茶水和香菸更是從未斷絕。費利克斯並不付房租,但他每天都會帶回一些東西——一磅香腸、一包茶葉、一口袋橘子,放在公用的食品儲藏櫃裏。大家都以爲這些食品是他出錢買的,但實際上當然是他偷的。
他對其他無政府主義者的說辭是,自己到這裏來是爲了在大英博物館做研究,以便完成正在撰寫的書稿,書的主題是原始社會中的自然無政府主義。他們對此深信不疑。這些人友好、專注而且心地純良,他們真心相信通過教育、建立工會、分發宣傳冊、舉辦講座和到艾坪森林郊遊之類的手段就能引發革命。費利克斯很清楚,俄國以外的無政府主義者大都如此。他並不恨他們,但暗地裏卻十分鄙視這些人,因爲歸根結底,他們就是膽子小。
儘管如此,在這羣人中總會有幾個崇尚暴力的人。若有必要,他會把他們找出來的。
眼下他擔心的是奧爾洛夫究竟是否會來英國,以及自己該如何殺死他。這份憂心毫無實際用途,於是他試圖通過學習英語來轉移思緒。他在瑞士那座國際化的大都會已經學過一點英語;在前往歐洲的漫長的火車旅途中,他曾研讀過一本俄國兒童使用的英語教科書,並閱讀了他最喜歡的小說的英文譯本——普希金的《上尉的女兒》,這本書的俄語版他幾乎倒背如流。如今,他每天早上都會在裘比利街俱樂部的閱覽室裏閱讀《泰晤士報》,下午則在街頭閒逛,同酒鬼、流浪漢和妓女攀談——他最喜歡這類人,因爲他們不受社會中條條框框的束縛。很快地,印在書本上的文字便與他周圍的人聲融爲一體,他要說的任何內容都已經可以用英語表達。用不了多久,他便可以用英語談論政治了。
離開餐館後他往北走,穿過牛津街,進入了圖騰漢廳路以西的德國人聚居區。這些德國人中不乏革命者,不過他們當中更多的是共產主義者,而非無政府主義者。費利克斯對共產主義者的紀律性讚許有加,但對他們的做派仍抱有疑慮,除此以外,他的性格也不適合做黨派工作。
他一路穿過攝政公園,進入了位於公園北面的中產階級聚居的市郊。他在林蔭道上徘徊,朝整潔的磚砌別墅門前的小花園裏張望,想偷一輛自行車。他在瑞士時學會了騎自行車,他還發現自行車這種交通工具用來盯梢可謂完美,因爲這樣既行動自如,又不引人注意,而且在交通繁忙的城區裏,自行車的速度足以跟上汽車或者馬車。遺憾的是,住在倫敦這個城區的中產階級市民似乎都把自行車鎖到了外人看不見的地方。他曾看見一個人騎着自行車沿街前行,便想把騎車的人從車上擊倒在地,可是此時路上有三名行人,還有一輛麪包房的車子,費利克斯不想把事情鬧大,以免引人注意。不久他又看見一個遞送果蔬雜貨的男孩,可那男孩的自行車太顯眼,車頭處裝有一個大車籃,車身橫樑上掛着一塊金屬牌,上面寫着雜貨店的店名。費利克斯剛開始漫不經心地考慮,還有哪些其他策略可供採用,就忽然看到了他所需要的東西。
一名三十歲上下的男子推着一輛自行車從花園裏走出來。那人頭戴一頂硬草帽,身穿一件條紋輕便夾克衫,肚子那兒鼓鼓的。那人把自行車斜靠在花園的牆上,正彎下腰用夾子夾住褲腳。
費利克斯快步走向他。
那人瞥見了他的影子,抬頭望了一眼,咕噥了一聲“下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