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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的毛病就是不會裝神弄鬼,所以現在是這麼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樣。好不容易證出了費爾馬定理,卻不知怎麼把它發表。當然,我可以把它叫做“李衛公定理”,發出去沒什麼問題,但是我已經不樂意這樣幹了,因爲它是我證出來的,和衛公沒什麼關係。其次,我可以說是我證出來的,但我需要一個故事:我爲什麼要證它。要給自己編個故事,就必須不那麼肉麻。假如說我是爲國爭光,在數學事業上拼搏,那就太過裝神弄鬼了。滿腦子崇高的思想,拿什麼去想數學題?這就像衛公在戰場上直挺挺一樣不可能。這一條暫且不論。最後我還得說自己是怎麼把它證出來的。這在早兩年倒不成一個問題,因爲必須說是讀了某一條毛主席語錄後,心胸豁然開朗,等等。實際上我證這個定理的動機是想自己露一手,並且是在小孫的肚皮上證出來的。但是這些情形都不能講。最後只能求助於加州伯克利。相比之下,費爾馬根本就沒有證明這個定理,卻名震四海。這完全是因爲他會裝神弄鬼。
現在該說說裝神弄鬼是什麼意思了。在我看來(再說一遍,是在我看來),這世界上最重要的定理是這樣的:凡以兩足直立行走,會使用一種語言的,都是人類,不管他是黃白黑;反正餓了就想喫,困了就想睡,性交以前硬,性交以後軟。還有一系列重要特徵,比方說聽報告就犯困,貧困時就會想入非非等等。這些都是不能改變的,誰要說他不是這樣的,就是裝神弄鬼。由此派生出第二個重要定理:就是自打有了人類,就有人裝神弄鬼。當然了,一開始是想佔點便宜,但是後來沒便宜也要裝,這就叫人百思不得其解。但是我這個定理不能把虯髯公包括在內,因爲他是有史以來最難猜的東西。
李衛公實際上設計了三個長安,但是人們看到的只有一個。他不但設計了城市,還有和城市有關的一切東西。在第一個長安(風力長安)裏沒有城牆,因爲城牆擋風。爲了防禦,每一座高塔都修得十分堅固,可以住上千的人。那裏的人都穿白色的緊袖衣,白色的燈籠褲,頭上的無檐帽有黑色的飄帶,時時刻刻提醒每個人風從哪裏吹來。這些人駕駛着風帆,從所有的地方運來必需的物資,修理索具和風車,使用六分儀和航海時計,必要的聰明實在是必不可少。爲了頭腦的需要,就得多喫魚,而且必須喫好魚,比方說金槍魚、馬林魚之類。這些魚可不像我們現在喫的帶魚、橡皮魚那樣好撈,只有駕了大船到遠海才能釣到。這樣我們就要變成一個航海民族了,每個人都是黑黝黝的,我們的都城也會沉浸在大海的腥味裏。一個航海民族的興衰取決於頭腦聰明,技藝高超,所以不會有這麼多的人。在我國首都的石頭牆上,一年四季都滲入了大海的藍光。我對此毫無意見,因爲我精通球面三角,在那裏不當船長也得當大副。
在第二個長安裏也沒有城牆,因爲要讓水流通過,所以用巨木爲柵欄,整個城市淹沒在一片綠陰中——到處都是參天巨樹或者是連片的綠竹,因爲沒有木頭竹子簡直就不能活。除此之外,還特別潮溼,連大樹的旋轉水槽下面,木板牆上,到處長滿了青苔,林下也長滿了草。那裏的人都穿黑皮衣服,衣襟到衣襟還有半尺寬,中間用皮條繫住,以便露出黲黲黑毛。不管是砍樹,還是扛木頭,都得有把子力氣纔好。所以人都是一米九高矮,百公斤左右的大漢。像這樣的人必須喫肉,所以我們就變成一個喫肉民族了。一個喫肉民族不會有很多的人,因爲必須留有放牧畜羣的地方,藏有野味的樹林,不能哪兒都是人。這樣我們的首都就會是一些崎嶇之地,在樹陰的狹縫裏有一些零星的天空,而且不分晴雨,頭頂上老落水滴——樹林子裏總是這樣的。我對此也是毫無意見,雖然我身體瘦弱,人家準叫我去牧牛或牧豬,但是我喜歡動物,不管是哪一種。甚至見了眼鏡蛇和老鼠,都不願把它們打死。只有人力長安對我不合適:像我這樣失魂落魄,想入非非,一定常被捉到衙門裏去,這樣我既不是船長大副,又不是牧人,而成了個捱打的屁股。但是像到哪個長安去這樣的事必須由領導上拿主意,我們說了都不算。
李衛公在世的時候,長安城氣派非常。這不是說長安城裏都是石頭砌成的高樓大廈,門前有青翠的草坪和噴泉,而是恰恰相反——長安城裏見不到一塊石頭,一棵活着的草,一股流動的水。所有的房子都用磚瓦木料,並且全是一層的。那時在長安路上騎馬的人都帶一包土,假如自己的馬在大街上撒了尿,就要馬上下來,把流動的尿用土蓋住。更沒人敢當街倒髒水。長安的房子很矮,但是街道很寬。地上沒有草,但是每一寸地面無不印着笤帚的痕跡。在街上走的人自動追上前面的人,或者放慢了腳步等待後面的人,以便結成隊伍,邁開齊步走的步伐。但是一旦跟上了隊就不好意思從隊伍裏離開,所以原準備到隔壁看看鄰居,就可能被裹着走遍了全城,直到晚上才筋疲力盡地回家,把看鄰居的事也忘了。那時候的外國人到了長安,看到大街上塵土飛揚大隊人馬在行進,常常驚訝得張大了嘴巴再也閉不上。不過長安剛剛建好時,裏面的居民有三分之二是退伍老兵,擅長隊列科目,對於齊步、正步、向左向右轉等等,都是無比熟練。而別的人想要遷到城裏來住,也要經過三個月的隊列訓練。這一點外國人並不知道,只以爲是水土的關係。他們對自己的懶散很慚愧,故而拼命喝長安城裏又鹹又澀、帶有輕微尿味的井水,不喝優待外國人的礦泉水;並且到了飯館裏就說:把你們喫的東西給我來一份!這樣做的效果不顯著,就去買來嫩核桃把自己染黃,動手術把雙眼皮縫上,裝出單眼皮的模樣。虯髯公派來的大批的遣唐使,還未來得及學習大唐的制度,看了這種景象,就跑回去讚不絕口,說咱們永遠趕不上——除非從現在開始不喫魚,光喫小米飯。但是扶桑這個地方不喫魚就要鬧糧荒,而且穀子不耐澇,那個地方雨水又特別多,所以就沒有完全照衛公的法子辦,只是採用了他發明的禮節。光這一條就夠他們受的了。
我們知道長安城裏有一座鐘樓一座鼓樓,鐘樓裏有一個老兵在繞鍾走動,每走一圈是一分鐘,走滿六十圈就擊鐘一次。長安建城之初,這座鐘非常之準,簡直不下於英國的大本鐘。過了一些年,這個兵腳上長了雞眼,這座鐘就慢了下來,逐漸慢到了每天慢兩個小時的程度,長安城裏開始日月顛倒。又過了些年,這個兵又得了痛風病,這座鐘就達到了每天慢二十四小時的程度,於是長安城裏就出現了兩種時間,公家時間和太陽時間。按公家時間一小時行人可以走二十里,按太陽時間則減半。按公家時間每天太陽昇起兩次,按太陽時間也減半。你在長安城裏問一個半老徐娘年紀,她說二十歲,實際是二十公歲。你去問一位老人家高壽,他說七十歲,那就是太陽歲了。這樣就增加了計時的複雜性。等到那座鐘樓一天慢七十二個小時,公家時間就被廢掉了。那時候該老兵已經中風患了半身不遂,還在掙扎着繞鐘行走。好在他已經沒有擊鐘的力量,敲出的聲音只在鐘樓裏才能聽見了。
而那座鼓樓的故事是這樣:樓裏有個大鼓,由鼓手在上面擊出鼓點來,讓全城的人踩着它行進。這種工作十分累,要用一大羣健壯的人以便輪換;而且它又非常枯燥,所以有些鼓手後來就精神崩潰了,不顧一切地在鼓上擊出些花點,讓全城的人不走正步,而是扭秧歌或者跳迪斯科。幹完了這樣的壞事,他就說:要殺要剮隨便吧。因爲這個緣故,後來擊鼓的制度就被廢除了。好在那些老兵也都到了風燭殘年,也覺得走正步太累,也沒有提出意見。
長安建城之初,假如有人在路上揀到了銅錢,就把它交給領導,領導上再設法交還給丟錢的人。令人遺憾的是雖然人人拾金不昧,但是銅錢的總數也不會增多,大夥還是那麼窮。既然是那麼的窮,所以丟錢的事也很少發生。後來領導上又規定,一枚銅錢經過了一次拾金不昧,就在上面打一個鋼印,可以當兩枚花。這使大夥在路上故意拋撒銅錢,長安市上的錢很快都打滿了鋼印,造成了嚴重的通貨膨脹。不管打不打鋼印,銅錢是一文不值了。長安城裏拾金不昧的好事總數卻直線上升。但是後來大家發現沒有了銅錢很不方便,就把這項制度也廢掉了。
五
上節所說人力長安的故事只是故事的一半。這座城裏既不靠山又不靠海,城裏倒有好多人要喫飯,所以就有一大批腳伕專門到黃河邊上背糧食。這些人五十人爲一隊,左臂上有嵌進肉裏的鐵環,鐵環上有皮條把他們穿成一串,肩上扛了一條大口袋,有十丈長,能盛幾萬斤糧。他們就像大蜈蚣一樣,成年累月在黃河碼頭到城裏糧倉間往返不停。久而久之,成了一個奇特的人種,渾身上下都沒有肉,只是在小腿上端有一塊小足球大小的肌肉,還有一雙兩尺多長的大腳丫子;而手卻因爲老不用退化了,就如一對雞翅膀。據說腳伕們的腳極爲靈活,就用腳拿碗喫飯。糧食到了城裏又要有人把它攤曬揚淨才能入庫,就有一批手持木鍁的庫丁,不分晝夜地揚場,最後也變成了大手小腳的奇特人種,出門就拿大頂。至於城市近郊的菜農,他們四肢並用,公家就發一條大皮帶,讓他們把腰牢牢束住,多幹活少喫飯。後來長安的菜農的體形就變得無比性感,讓人看了怦然心動,有些不爭氣的傢伙就把菜地撂荒,跑到城裏當男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