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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洪發從此就沒有回來,他們探問不到他的消息。過了幾天就有人來填補他的缺額。那是一個身材高大的漢子,年紀快四十歲,沒有姓名,別人叫他做癩頭和尚。這個人沒有戴腳鐐。
癩頭和尚是一個多嘴的人。他的話比什麼人都多。他來了以後這個房間突然熱鬧起來。他在這裏住得久,知道的事情多,什麼話都說。他還喜歡談女人。
說到吳洪發他吐着口痰說:“呸,你們還以爲他會活着嗎?我恐怕他的骨頭都早給野狗啃光了。那邊山坳裏有許多野狗。這裏死了人就丟在山坳裏餵狗喫。沒有一個死人逃得過這個關頭。我有一天死了,也是一樣。”他說着象是很得意。
好幾個人伸出了舌頭,有的人搖擺着臉把牙齒弄得響。
“怕什麼?人死了,眼睛一閉,什麼都完了。狗來啃我的骨頭,我又不覺得痛。我不怕,我什麼也不怕!我到這兒來就不是爲找錢,我情願來做砂丁,所以他們不叫我戴腳鐐。”他說了,就得意地微笑,張着嘴,露出兩排參差不齊的黃黑牙齒。
情願做砂丁!升義想,這個人也許在開玩笑!一個人有高大的身子,結實的拳頭,什麼地方不好跑?卻偏偏跑到這裏來做砂丁!這是不可能的事。
“你們不相信?”癩頭和尚大聲說,又吐了一口痰。“說實話,我是自己跑到這兒來的。每年我也多少拿到一點工錢,就請兩天假,跑到城裏去,往賭場裏跑,要不到兩三天,我把錢輸光了,又跑回來一聲不響埋着頭挖‘塃’……”
“請假?”升義驚喜地問。
“請假,這兒沒有這個規矩。不過我和礦警們熟了,他們曉得我不會跑開,也就隨便放我去兩三天。他們也曉得我的拳頭結實,落得做個人情。”他說着就得意地笑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