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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村裏又走一批男人。到了晚上,有家人滿村喊他們八歲的阿泰。有人說,他看見阿泰跟那些出洋的男人去了。
阿泰十五歲那年,偷兩匹馬從金礦逃走。逃到金山城裏,他便是個英俊、高大的少年,叫阿魁。
阿魁白天在菸捲廠做工,晚上串門於妓院和賭館。欠別人的錢他拿命去賠,別人欠他,他索回錢還把那人死揍,用他自己的話說:我把他的天日都揍出去了。
十七歲這年,他已不必做任何一分錢一分力的規矩活路,除了賣自己裸體相片到妓館,他開始替人馴馬。從偷來的兩匹馬,他琢磨起馬這畜牲。他發現馬不能靠體力降服,人在體力上永遠劣於馬。馴馬得靠精神上的折磨。他可以在兩三天內收服一匹馬,用形象、色彩、聲音對它恐嚇,而後是飢餓、乾渴、鞭打。因此他馴出的馬敏感得與精神錯亂只差一步。這便是最善跑,精神上又最奴性的馬。
漸漸地,他開始餵養賽馬場的馬。那年他二十歲,已欠了五條人命,九條馬命。
餵養賽馬是他用五百塊賄賂來的差使。他動這份邪腦筋已有多年,一面一場不錯過地觀察每匹馬的輸贏。
他交往了兩個白鬼,一個是銀行出納,另一個是股票公司掮客。他花錢豪爽,很快和這倆人交出了友情。他早探聽到倆人都在賭賽馬中輸掉了老婆。一天他對他們說:我一定讓你們贏,不過贏了的錢得分我一半。
倆人反正沒什麼可再輸,便說,行,分你六成吧。
你們得聽我的,我叫你們押哪匹馬就哪匹。我給你們錢押。
行。你說哪匹就哪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