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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當笑了。他這樣的笑非常能麻痹人。
“假如你真的帶她逃走了,可能會有一個不同的菲比。”他眼睛窄起來,如同看一張設計藍圖。
“也許。”我說,“不過可能改變不了根本的,已經太晚了。”從我和你合謀那一刻,一切就已經太晚了。
“也許。”亞當說,“我一點沒注意到你的企圖。”
我說:“那個企圖每天在我心裏至少竄出來一百次。”
“謝謝你現在坦白了。”他溫和地看着我,拉起我放在桌面上的左手。他的意思是:你坦白是因爲你不再有竊走菲比的企圖,是因爲你認爲菲比不值得你竊取了。
我的倉皇逃亡假如百分之百地成功;就是說我乾脆離開芝加哥,隱姓埋名在任何其他沒有男熟人女熟人的地方浮出水面,這樁勾當給我留下的,是記憶中一個粉紅色的健康正常的菲比。那股嬰兒固有的甜滋滋的氣味,那吧唧作響的吮乳聲,那微小手掌心,帶一點奇特的溼澀,攥在我食指上的觸覺。有什麼必要讓我記住更多,知道更多呢?我把菲比只當成切除的病體。痛,是沒法子的,但它絕不礙什麼事。爲使它不礙事,我從亞當和菲比身邊離別得相當徹底。我和陌生的室友共同租了公寓,在一家高檔皮包店找了份工,抓住所有機會同陌生人囉嗦。只要我不停地說話,想念菲比的強烈程度就會被緩解。我很快養成和男人搭訕的習慣。地鐵上、鄰里間、快餐店裏,我發現沒有我搭不上的男人。其中一些人不錯,我可以從他們的風衣品牌、皮鞋和表斷定他們掙得還可以,從他們的舉止上看出他們不酗酒不吸毒不虐待女人,也沒有抑鬱症而必須定時去讓心理大夫敲竹槓。我跟兩三個人搭訕搭出了些成果,又發現他們只拿我當點心而不當正餐;他們在我這裏吊起胃口,然後回家去填充胃口。我得承認我還漂亮得不夠,也輕佻風騷得不夠去瓦解一個婚姻。
我想我還是喜歡亞當的,也還沒完全愛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