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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秀不是醜人,在成都中學就不是。矮瘦一點,身體像個黃蜂,兩手往她腰部一卡,她就兩截了,上馬下馬,老金就張着兩手趕上來,說:“來嘍!”一手託文秀屁股,一手掀她胳肢窩,把她抱起。文秀覺出老金兩隻手真心想去做什麼。到馬場沒多久,幾個人在她身上摸過,都是學上馬下馬的時候。過後文秀自己也悄悄摸一下,好像自己這一來,東西便還了原。場部放露天電影,放映完,發電機一停,不下十個女知青歡叫:“老子日你先人!”那都是被摸了的。幾千支手電筒這時一同捺亮,光柱子捅在黑天空裏,如同亂豎的干戈。那是男人們得逞了。
跟老金出牧,就沒得電影看了。要看就是摟緊老金的腰,同騎一匹馬跑二三十里。文秀最不要摟老金的腰,沒得電影就沒得電影。
坡下是條小淺河,老金把牛皮口袋捺緊在河底,才汲得起水。文秀天天叫身上癢,老金說總有法子給她個澡洗洗。她聽見老金邊汲水邊唱歌。知道是專唱給她聽的。老金歌唱得一流,比場部大喇叭裏唱得好過兩條街去!歌有時像馬哭,有時像羊笑,聽得文秀打直身體倒在草裏,一骨碌順坡坡滾下去。她覺得老金是唱他自己的心事和夢。
老金唱着已跑得很跟前了,已嗅得到他一身馬氣。
老金對她笑笑。他鬍子都荒完了,有空他會坐在那裏摸着拔着。
她睜開一隻眼看他:“唉老金,咋不唱了?”
老金說:“不唱了,要做活路。”
“唱得好要得!她說。是真話。有時她恨起來:恨跟老金同放馬,同住一個帳篷,她就巴望老金死、歌別死。實在不死,她就走:老金別跟她走,光歌跟她走。”
“不唱嘍。”老金又靦腆地笑了。
文秀討厭他當門那顆金牙,好好一個笑給它壞了事。不是它老金也不那麼凶神惡煞。